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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州直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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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州在甘肅省的位置(1820年)

肅州直隸州清朝時設置的直隸州

肅州,本是漢朝時期的酒泉郡,到了時改制為肅,又到了明朝時隸屬於陝西行都指揮使司管轄的肅州衛,是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所設置的。所以在明朝當時,肅州衛是屬於軍政區劃[1]

清朝初年,新設立甘肅省雍正二年(1724年)時,將肅州衛改制為肅州(散州),併入甘州府。到了雍正七年(1729年),肅州又獨立出來成為肅州直隸州。按清朝制度,直隸州須管份,所以又割甘州府之高臺縣來給「肅州直隸州」管轄[2]

肅州直隸州,編制是:「衝,繁,疲」,同時也是甘肅省安肅道的治所。又,肅州直隸州,除了自己原有的肅州直轄地之外,也只管了高臺縣一個縣。到了民國時期,天下普遍「廢州改縣」,肅州於是被改為酒泉縣。今日,則成為甘肅省酒泉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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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出處:《明史》,卷四十二,地理三
  2. ^ 出處:《清史稿》,卷六十四,地理十一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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