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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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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元份(969年—1005年)[1]宋朝皇子宋太宗第四子,母為任氏太儀,商恭靖王,亦是宋英宗之祖父。

初名趙德嚴太平興國八年(983年)出閣,改名趙元俊,拜同平章事,封冀王雍熙三年(986年),改名趙元份,加兼侍中、威武軍節度使,進封越王。淳化年間,兼領建寧軍,改寧海、鎮東節度使。真宗即位,加中書令,徙永興、鳳翔節度使,改雍王。永熙年間復土,為山陵使,拜太傅。宋真宗北征,為東京留守。卒年三十七,諡恭靖,贈太師尚書令鄆王。改陳王潤王治平年間,封魯王[2]

趙元份為人寬厚,娶崇儀使李漢斌之女。李氏悍妒慘酷,宮女小不如意,就被鞭杖,或致死。李氏將皇帝恩賜據為己有,對太宗、真宗也不尊重。

趙元份死後,李氏只被削國其封,置之別所[3]

北宋自英宗以後各個皇帝,以及南宋高宗皆是趙元份的後人,故宋徽宗即位後,改追封魯王趙元份為商王,下詔曰:「宗室諸王追封大國,其世襲子孫尚仍舊國,甚未稱正名之意。如魯王改封商王,其子尚襲魯國之類。其令大宗正司改正。」改制以寧遠軍節度使、魯國公仲先改封商國公[4]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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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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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245》,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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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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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份,音彬。 《西外趙氏家乘》
  2. ^ 宋史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商恭靖王元份,初名德嚴。太平興國八年出閤,改名元俊,拜同平章事,封冀王。雍熙三年,改今名,加兼侍中、威武軍節度使,進封越王。淳化中,兼領建寧軍, 改鎮寧海、鎮東。真宗即位,加中書令,徙鎮永興、鳳翔,改王雍。永熙復土,為山陵使,拜太傅。景德二年,澶州之戰真宗御駕親征,為東京留守,於留守中薨逝,卒年三十七,諡恭靖,贈太師、尚書令、鄆王。 改陳王,又改潤王。治平中,封魯王。
  3. ^ 宋史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元份寬厚,言動中禮,標望偉如,娶崇儀使李漢斌之女。李悍妬慘酷,宮中女婢小不如意,必加鞭杖,或致死。上每有恩賜,詔令均給,李盡取之。及元份臥病,上親臨問,見左右無侍者,因輟宮人為主湯劑。初,太宗崩,戚里皆赴禁中,朝晡臨,李多稱疾不至。元份生日,李以衣服器用為壽,皆飾以龍鳳。居元份喪,無戚容,而有謗上之語。上盡知其所為,以元份故優容之。及是,復不欲顯究其罪狀,止削國封,置之別所。
  4. ^ 宋史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徽宗即位,改封魯王為商王,詔曰:「宗室諸王追封大國,其世襲子孫尚仍舊國,甚未稱正名之意。如魯王改封商王,其子尚襲魯國之類。其令大宗正司改正。」制以寧遠軍節度使、魯國公仲先改封商國公。
  5.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四》天聖四年......五月......辛丑,陳王元份女華原縣主為門客鄭諫求補齋郎,不許。詔入內內侍省提舉郡縣主諸院公事所,自今無例而乞恩澤者,勿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