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主選單
主選單
移至側邊欄
隱藏
導覽
首頁
分類索引
特色內容
新聞動態
近期變更
隨機條目
說明
說明
維基社群
方針與指引
互助客棧
知識問答
字詞轉換
IRC即時聊天
聯絡我們
關於維基百科
搜尋
搜尋
外觀
資助維基百科
建立帳號
登入
個人工具
資助維基百科
建立帳號
登入
用於已登出編輯者的頁面
了解更多
貢獻
討論
輪班匠
新增語言
新增連結
條目
討論
臺灣正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閱讀
編輯
檢視歷史
工具
工具
移至側邊欄
隱藏
操作
閱讀
編輯
檢視歷史
一般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上傳檔案
特殊頁面
固定連結
頁面資訊
引用此頁面
取得短網址
下載QR碼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
可列印版
其他專案
維基數據項目
外觀
移至側邊欄
隱藏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輪班匠
,明代
官府
手工業中服
勞役
的
手工
匠。
明初工匠分為:
由外地調到
京師
的稱「輪班」,籍隸各
行省
。每三年或一兩年到京師服役三個月,輪班更替,屬
工部
管轄,可免全家其他科差。
派在本地服役的又有兩種:籍隸京師的稱「住坐」,每月服役十天,屬內府內官監管理,留在本府雜造、織染等局服役的稱「存留」。匠戶世代承役,因不堪政府的壓榨和剝削,逃亡很多。
成化
二十一年(1485年)開始對輪班匠實行輸
銀兩
代服役。
嘉靖
四十一年(1562年)普遍實行「匠班銀」制,但
匠戶
對政府的勞役義務仍舊存在。
這是一篇關於
職業
的
小作品
。您可以透過
編輯或修訂
擴充其內容。
閱
論
編
分類
:
衙門差役
明朝政府
明朝社會
隱藏分類:
全部小作品
職業小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