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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言語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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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言語障礙 屬於言語障礙的類別 ,指的是由於神經系統的損傷,干擾了個體與生俱來的說話能力 。 這些神經功能的障礙,使得患有運動言語障礙的人難以去計劃、控制、協調和執行言語產出的動作。[1] 對個體說話能力的影響會因其不同的病因學而有所差異, 取決於整體的認知、神經肌肉和 骨骼肌肉 活動。 「說話」是有賴於思想,以及在特定時間執行氣流和口腔動作(或口腔內嘴唇, 舌頭,與下擺位);可能出現口腔肌肉力量受到干擾(吶語症)或無法執行特定的語音產出的動作(失用症 或 兒童期言語失用症)。 這類缺損可能與神經系統(動作計畫相關的中樞神經系統和/或周邊神經系統)有關,而影響說話時的呼吸、發聲、語韻、共鳴等次系統。

吶語症[編輯]

吶語症指由於言語機轉中呼吸、發聲、共鳴、構音和/或語韻所需的肌肉麻痺或無力,導致計畫說話所需的意志性動作之能力降低。

失用症[編輯]

有兩種類型的失用症, 分別為發展性的(兒童期言語失用症)與後天的。 兒童期言語失用症是一種神經性的兒童言語-語音障礙,指的是在沒有任何神經肌肉缺損的前提下,涉及發音動作的精準度及一致性受損(ASHA,2007a,定義CAS,第1段)。 兩者都是在沒有肌肉無力的前提下,無法計劃說話所需的意志性動作。 失用症並非導因於感官問題,或構音器官本身器質性的問題,而是大腦的計劃出了問題。

兒童期言語失用症[編輯]

兒童期言語失用症是一種在沒有肌肉無力的前提下,無法計畫言語產出的意志性動作。 研究指出可能與 FOXP2 基因有關。

參考文獻[編輯]

  1. ^ Duffy, J. R. (2013).

Duffy, Joseph, Motor speech disorders 3rd, St. Louis, MO: Elsevier Mosby,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