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長春州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長春州遼朝的州。

遼聖宗重熙八年(1039年),設置長春州,建韶陽軍。簡稱春州治所長春縣(今吉林省乾安縣北)。包括今吉林省查干湖附近的嫩江松花江以西和洮兒河下游。東北的鴨子河濼為遼國春季捺缽金朝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年),廢除長春州。

參考資料

[編輯]
  • 遼史·卷三十七·志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