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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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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物志

長物志》,明朝文震亨著,成書於1621年[來源請求],共12卷。收入《四庫全書》。

作者文震亨(1585年-1645年),字啟美,江蘇蘇州人。他是明代大書畫家文徵明的曾孫,天啟間選為貢生,任中書舍人,書畫咸有家風。平時遊園、詠園、畫園,也在居家自造園林。《長物志》一書完成於崇禎七年[來源請求](崇禎七年為1634年,必誤。今明刻本與四庫本皆無版本說明,成書時間不知據何而來,崇禎七年成書似為《園冶》成書時間之誤),全書十二卷,直接有關園藝的有室廬、花木、水石、禽魚、蔬果五志,另外七志書畫、几榻、器具、衣飾、舟車、位置、香茗亦與園林有間接的關係。相比於《園冶》,《長物志》更多地注重於對園林的玩賞,與《園冶》更多地注重於園林的技術性問題正可互為補充。此外,《園冶》因為是立足於江南的造園實踐,而江南花卉繁茂,水源充沛,所以計成對此措意不多;《長物志》則主要是針對北方的造園實踐,而北方草木珍稀,水源猶缺,所以,文震亨對此的重視尤見匠心。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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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卷一 室廬
  2. 卷二 花木
  3. 卷三 水石
  4. 卷四 禽魚
  5. 卷五 書畫
  6. 卷六 几榻
  7. 卷七 器具
  8. 卷八 衣飾
  9. 卷九 舟車
  10. 卷十 位置
  11. 卷十一 蔬果
  12. 卷十二 香茗

各卷審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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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卷一 室廬,王醇(?~1627)審定

2. 卷二 花木,潘之恆(1556~1622)審定

3. 卷三 水石,李流芳(1575~1629)審定

4. 卷四 禽魚,錢希言(1562~1638)審定

5. 卷五 書畫,沈德符(1578~1642)審定

6. 卷六 几榻,沈春澤(?~1629)審定

7. 卷七 器具,趙宦光(1559~1625)審定

8. 卷八 衣飾,王留(?~1619)審定

9. 卷九 舟車,婁堅(1567~1631)審定

10. 卷十 位置,宋繼祖(1526~?)審定

11. 卷十一 蔬果,周永年(1582~1647)審定

12. 卷十二 香茗,文震孟(1574~1636)審定

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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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英國維多利亞和阿爾伯特博物館遠東館長的柯律格(Craig Clunas),在大英博物館舉辦的中國玉器展作準備工作時曾依據《長物志》一書作為鑑別玉器年代的原始材料;後來更從明代物質文化的角度研究此書,著有論《長物志》-明代中國的物質文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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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震亨原著(2005),《長物志圖說》,山東畫報出版社,ISBN 7-8603-779-9。
  • Craig Clunas: Superfluous Things, Material Culture and Social Status in Early Modern China,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4, ISBN 0-8248-2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