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興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興良(1957年3月21日),浙江義烏人,中國刑法學者。

生平[編輯]

1977年12月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1984年12月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198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任教,先後任助教(1985年)、講師(1987年)、副教授(1989年)、教授(1993年)、博士生導師(1994年)。

陳興良1998年入選國家教委首批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並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9年被評為第二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之一[1]。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院副院長。兼任北京大學刑事法理論研究所所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幹事。主要著作有《本體刑法學》、《正當防衛論》、《共同犯罪論》、《遺傳與犯罪》等[2]

參考資料[編輯]

  1. ^ 前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简介. 新華網. 2011-01-25 [2013-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09). 
  2. ^ 馬海燕. 陈兴良潜心刑法学40年著书14种. 網易新聞. 中新網. [2019-03-09].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