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頻廣播
外觀
(重新導向自FM廣播)
調頻廣播(英語:Frequency Modulation Broadcast,常縮寫為 FM 廣播)是一種以頻率調製技術來傳送高傳真聲音的無線電廣播技術,由愛德溫·霍華·阿姆斯壯(Edwin Howard Armstrong)於1933年發明。調頻廣播音質要明顯優於調幅廣播,但覆蓋範圍卻相對有限。
廣播頻帶
[編輯]世界各國的 FM 廣播頻帶均位於無線電頻譜中的甚高頻(VHF)部分,一般在87.5至108.0MHz之間。[1]但亦有些國家使用其他頻率:
- 在一些前蘇聯共和國,和前東方集團國(東德除外,東德使用87.5-100MHz),使用較舊的65.8–74MHz廣播,預設頻率間相距30kHz。這個頻帶有時稱為OIRT頻帶,很多國家正漸漸淘汰。其他國家使用的87.5-108.0MHz頻帶有時會稱為CCIR頻帶。
- 中國大陸也曾使用OIRT頻段,現已改為87-108MHz(這導致部分歐標或美標FM收音機無法接收到較低頻率的電台);另開放70-87MHz頻段為小功率校園調頻電台、鄉村廣播站等專用。香港、澳門和台灣使用與美國相同的88-108MHz,其中台灣的校園廣播集中在88.1-88.7MHz之間,。
- 日本使用76-90MHz的頻帶作調頻廣播。類比電視停播之後,日本總務省於2014年開放90-95兆赫(日人謂之「Wide FM」,ワイドFM)作為中波廣播的補充覆蓋頻率使用,即現在的76-95MHz。生產日期較新的日本產收音機FM頻率範圍一般為76-108MHz。
- 巴西原先使用美標88-108MHz,後於2010年開放76-88MHz,用於從AM轉換到FM的電台,即現在的76-108MHz。
調頻廣播電台的頻率一般會設定為100千赫的倍數。在大部分美洲和加勒比海國家,只使用單數的倍數。在歐洲部分地區、格陵蘭和非洲,則只使用雙數倍數。在義大利,則不使用100千赫的倍數,而使用50千赫的倍數。除此以外,世界各處還使用其他標準,包括 0.001、0.01、0.03、0.074、0.5和0.3兆赫的倍數等,不一而足。即使技術上容許如此接近的頻率區隔,但為了減低頻道互相干擾,位處相近的電台發射站一般會區隔最少0.5兆赫的發射頻率。這樣的好處是把兩個相鄰發射站的區隔擴大,把中間的頻率留給較遠的發射站。當這個較遠的發射站的電波到達該處時,已遭衰減,以減低干擾的機會。
調製特色
[編輯]調製
[編輯]頻率調製是一種利用改變載波的頻率來傳送資訊的調製方法,而振幅調製(AM,amplitude modulation)則透過改變載波振幅來傳送資訊。在類比廣播的應用中,載波於某一時間點的頻率與其輸入訊號的值為正比例關係,這種調製的模式常用於廣播技術之中。
參考文獻
[編輯]- ^ Transmission standards for FM sound broadcasting at VHF. ITU Rec. BS.450.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 4–5. [2013-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