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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危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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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說明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籤制度(GHS)的一部分。它們旨在形成一套關於化學物質和混合物危害的標準化短語,可以翻譯成不同的語言。[1] [2]因此,它們與眾所周知的R-短語具有相同的目的,並旨在取代R-短語。

危險說明是全球統一制度下容器標籤的關鍵要素之一,同時還有: [3]

  • 產品的標識
  • 一個或多個危險象形圖必要時
  • 提示詞- 危險警告- 必要時
  • 防範說明 ,說明應如何處理產品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使用者(以及其他人和一般環境)的風險
  • 供應商的身份(可能是製造商或進口商)。

每個危險說明都指定一個代碼,以字母H開頭,後跟三位數字。與相關危險相對應的語句按代碼編號組合在一起,因此編號不是連續的。該代碼用於參考目的,例如幫助翻譯,但實際短語 應出現在標籤和安全數據表上。 [4]

物理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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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短語
H200 不穩定爆炸物
H201 爆炸;大規模爆炸危險
H202 爆炸;嚴重的投射危險
H203 爆炸;火災,爆炸或投射危險
H204 火災或投射危險
H205 可能在大火中爆炸
H206 火災,爆炸或投射危險:如果脫敏劑減少,爆炸的風險會增加
H207 火災或投射危險:如果脫敏劑減少,爆炸風險會增加
H208 火災危險:如果脫敏劑減少,爆炸風險會增加
H220 極易燃氣體
H221 易燃氣體
H222 極易燃氣膠
H223 易燃氣膠
H224 極易燃液體和蒸氣
H225 高度易燃液體和蒸氣
H226 易燃液體和蒸氣
H227 可燃液體
H228 易燃固體
H229 加壓容器:加熱時可能會爆裂
H230 即使在沒有空氣的情況下也可能爆炸性地反應
H231 即使在高壓和/或高溫下沒有空氣的情況下也可能發生爆炸性反應
H232 如果暴露在空氣中,可能會自燃
H240 加熱可能會導致爆炸
H241 加熱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
H242 加熱可能會引起火災
H250 如果暴露在空氣中會自燃
H251 自熱;可能著火
H252 大量自熱;可能著火
H260 與水接觸會釋放可能會自燃的易燃氣體
H261 與水接觸會釋放出易燃氣體
H270 可能引起或加劇火災;氧化劑
H271 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強氧化劑
H272 可能會加劇火勢;氧化劑
H280 含有壓力氣體;如果加熱會爆炸
H281 包含冷藏氣體;可能導致低溫灼傷或受傷
H290 可能會腐蝕金屬

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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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300:吞咽致命。
  • H301:吞咽會中毒
  • H302:吞咽有害
  • H303:吞咽可能有害
  • H304:吞咽並進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 H305:吞咽並進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 H310:與皮膚接觸致命
  • H311:皮膚接觸會中毒
  • H312:與皮膚接觸有害
  • H313:接觸皮膚可能有害
  • H314:造成嚴重的皮膚灼傷和眼睛損傷
  • H315:引起皮膚刺激
  • H316:引起輕度皮膚刺激
  • H317:可能引起過敏性皮膚反應
  • H318:造成嚴重眼損傷
  • H319:造成嚴重的眼睛刺激
  • H320:引起眼睛刺激
  • H330:吸入致死
  • H331:吸入會中毒
  • H332:吸入有害
  • H333:吸入可能有害
  • H334:吸入可能導致過敏或哮喘症狀或呼吸困難
  • H335: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
  • H336:可能引起嗜睡或頭暈
  • H340:可能導致遺傳缺陷
  • H341:懷疑導致遺傳缺陷
  • H350:可能導致癌症
  • H351:懷疑致癌
  • H360:可能會損害生育能力或未出生的孩子
  • H361:懷疑造成對生育能力或未出生的孩子的傷害
  • H361d:懷疑對未出生的孩子造成傷害
  • H361e:可能會傷害未出生的孩子
  • H361f:懷疑生育能力受損
  • H361g:可能會損害生育能力
  • H362:可能對母乳餵養的兒童造成傷害
  • H370:對器官造成傷害
  • H371:可能對器官造成傷害
  • H372:長期或反覆接觸會對器官造成傷害
  • H373:長期或反覆接觸可能對器官造成傷害
  • H300 + H310:吞咽或接觸皮膚致命
  • H300 + H330:吞咽或吸入致死
  • H310 + H330:皮膚接觸或吸入致死
  • H300 + H310 + H330:吞咽,皮膚接觸或吸入致死
  • H301 + H311:吞咽或皮膚接觸會中毒
  • H301 + H331:吞咽或吸入會中毒
  • H311 + H331:皮膚接觸或吸入會中毒
  • H301 + H311 + H331:吞咽,皮膚接觸或吸入會中毒
  • H302 + H312:吞咽或接觸皮膚有害
  • H302 + H332:吞咽或吸入有害
  • H312 + H332:皮膚接觸或吸入有害
  • H302 + H312 + H332:吞咽,皮膚接觸或吸入有害
  • H303 + H313:吞咽或接觸皮膚可能有害
  • H303 + H333:吞咽或吸入可能有害
  • H313 + H333:接觸皮膚或吸入可能有害
  • H303 + H313 + H333:吞咽,皮膚接觸或吸入可能有害
  • H315 + H320:引起皮膚和眼睛刺激

環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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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400:對水生生物毒性很大
  • H401:對水生生物有毒
  • H402:對水生生物有害
  • H410:對水生生物毒性極大並具有長效作用
  • H411:對水生生物有毒並具有長效作用
  • H412:對水生生物有害並具有長效作用
  • H413:可能對水生生物造成長期有害影響
  • H420:通過破壞高層大氣中的臭氧來危害公眾健康和環境
  • H433:對陸生脊椎動物有害

針對具體國家的危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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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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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通過CLP法規實施了GHS。儘管如此,基於危險物質指令的舊系統並行使用至2015年6月。根據CLP規則,在GHS下沒有簡單等價物的一些R-短語被保留:[5]該編號反映了先前R-短語的編號。

物理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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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UH001:乾燥時爆炸
  • EUH006:與空氣接觸或不接觸的爆炸物,在CLP技術進步的第四次調整中刪除了。
  • EUH014:與水劇烈反應
  • EUH018:使用中可能形成易燃/爆炸性蒸汽 - 空氣混合物
  • EUH019:可能形成爆炸性過氧化物
  • EUH044:在限制條件下加熱會有爆炸危險

健康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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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UH029:與水接觸釋放出有毒氣體
  • EUH031:與酸接觸釋放出有毒氣體
  • EUH032:與酸接觸釋放出劇毒氣體
  • EUH066:反覆接觸可能導致皮膚乾燥或開裂
  • EUH070:眼睛接觸會中毒
  • EUH071:腐蝕呼吸道

環境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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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UH059:危害臭氧層,在第二次適應CLP技術進步時被GHS Class 5.1取代。

其他歐盟危險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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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P法規也保留了一些旨在用於十分具體的情況的其他危險說明。[6] 請注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包括「EU」前綴,則歐盟特定危險說明的編號可與GHS危險說明一致。

  • EUH201:含有鉛。 不應在易被兒童咀嚼或吸吮的表面上使用。
    • EUH201A:警告! 含有鉛。
  • EUH202:氰基丙烯酸酯。 危險。 在幾秒鐘內粘合皮膚和眼睛。 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 EUH203:含有鉻(VI)。 可能會產生過敏反應。
  • EUH204:含有異氰酸酯。 可能會產生過敏反應。
  • EUH205:含有環氧成分。 可能會產生過敏反應。
  • EUH206:警告! 請勿與其他產品一起使用。 可能釋放危險氣體(氯)。
  • EUH207:警告! 含有鎘。 使用過程中會形成危險的煙霧。 請參閱製造商提供的信息。 遵守安全說明。
  • EUH208:含有< 致敏物質的名稱 >。 可能會產生過敏反應。
  • EUH209:在使用中可能變得高度易燃。
    • EUH209A:使用時易燃。
  • EUH210:可根據要求提供安全數據表。
  • EUH401:為避免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危害,請遵守使用說明。

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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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於2012年1月1日在澳大利亞通過,並且在自2017年1月1日起採用統一的工作健康和安全法(維多利亞州和西澳大利亞州除外)的州和地區成為強制性要求。[7] 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數據表的國家行為守則[8]包括12項澳大利亞特定的GHS危害聲明,詳細如下:

物理危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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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H001:無水分爆炸
  • AUH006:有或沒有接觸空氣的爆炸物
  • AUH014:與水猛烈反應
  • AUH018:在使用中,可能形成易燃/爆炸性蒸汽 - 空氣混合物
  • AUH019:可能形成爆炸性過氧化物
  • AUH044:在限制條件下加熱會有爆炸危險

人類健康危害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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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H029:與水接觸釋放出有毒氣體
  • AUH031:與酸接觸釋放出有毒氣體

其他非GHS危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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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H032:與酸接觸釋放出劇毒氣體
  • AUH066:反覆接觸可能導致皮膚乾燥或開裂
  • AUH070:眼睛接觸會中毒
  • AUH071:腐蝕呼吸道

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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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9年3月,紐西蘭有關「1996年有害物質和新生物法」的相關法規未規定危險說明所需的確切措辭。 但是,紐西蘭分類系統包括三類環境危害,未列入GHS Rev.2:

  • 對土壤環境的生態毒性
  • 對陸地脊椎動物的生態毒性
  • 對陸地無脊椎動物的生態毒性

這些分別是紐西蘭分類方案的9.2-9.4類,並根據危害程度分為子類。 [9] 9.2D子類中的物質(「在土壤環境中有輕微危害的物質」)不需要危險說明,而其他子類中的物質則需要指出一般危險程度和一般危險類型。 [10]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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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he United Nations has published the list of GHS hazard statements in all UN official languages (Arabic, Chinese, English, French, Russian, Spanish): it can be found in Annex 3 of GHS Rev.2 for the corresponding language.
  2. ^ A list of translations into all the European Union official languages can be found in Annex III to the CLP Regulation, on pages 146–91 of the official English-language version for the GHS statements and pages 192–209 for the EU-specific statements.
  3. ^ Part 1, section 1.4.10.5.2, GHS Rev.2
  4. ^ Part 1, section 1.4.10.5.2(b)(ii), GHS Rev.2
  5. ^ Annex III, CLP Regulation, pp. 192–200.
  6. ^ Annex III, CLP Regulation, pp. 200–9.
  7. ^ 存档副本. [2019-05-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26). 
  8. ^ 存档副本 (PDF). [2019-05-26].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03-04). 
  9. ^ Schedule 6, Hazardous Substances (Classification) Regulations 2001
  10. ^ reg. 20, Hazardous Substances (Identification) Regulations 200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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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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