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廣東話拼音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自動評為重定向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廣東話拼音?
[編輯]- 廣東話詞條里已經申明過,廣東話不是廣州話(或稱廣府話)為什麼這個詞條仍然沒有修改?通篇講的是標準粵語廣府話的拼音方案--半彎不直男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2:30 (UTC)
純個人原創作品?
[編輯]懷疑這種拼音是個人設計的原創性試驗方案,因為找不到任何出處。維基百科不應該收錄這種純個人原創作品。--Anativecantonesespeaker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6:39 (UTC)
請刪除該詞條
[編輯]樓上說得有理,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個人原創意見的地方,原作者誤用百科了。如果你真的是因為一時不理解維基百科的宗旨所以才誤用的,那請刪除吧。要宣傳自己的意見有很多方法,可以用網頁、論壇,如果一味追求曝光度而不顧場合和規定,那是相當沒有禮貌的,並有不尊重和誤導訪客之嫌。退一萬步,如果你一定要讓自己的方案成為一個百科頁面,跟那些知名方案並列在一起,請至少光明正大地列明設計者、設計日期、首先發布於哪裡這些基本信息。——圖騰氏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02:40 (UTC)
維基百科排斥所有的「個人作品」嗎??
[編輯]顧名思義,維基百科為「百科全書」世上所有事物,不管個人原創還是什麼的,都應該列入。所以,即使「廣東話拼音」不是什麼權威專家的作品,而是個人作品,維基百科也沒有明文規定不得錄入。 例如,我見到維基百科有把中國網民的「草泥馬」之類的此條錄入裡面,試問「草泥馬」也出自哪本學術著作呢??不也是網民的原創嗎??在網絡上流行開去了,就被維基百科錄入了。 那麼,同為個人原創的「廣東話拼音」為何就不能進入維基百科呢?與「草泥馬」一樣,它是個人原創(「廣東話拼音」源自廣州中山大學,論歷史比「草泥馬」更悠久),同樣藉助網絡開始傳播開去,雖然沒有草泥馬一樣大的普及範圍,但是卻仍然有不少探討粵語拼音的網民認識到這套方案的。因而,從質上說,「廣東話拼音」與「草泥馬」無異是同一樣「個人原創網絡流行」的作品。那麼,為什麼維基百科可以錄入「草泥馬」之類的此條,就不能錄入「廣東話拼音」呢?? 維基百科不同於一般的紙質百科全書,它有量多,分類更細,更能實時反映時代事物發展的優點。這些優點的其中一個體現,就是有很多「草根文化」都可以進入維基百科。例如「草泥馬」「十大神獸」等網民惡搞的東西,都能夠進入到維基百科。
還是那一句,「草泥馬」與「廣東話拼音」一樣,都是個人原創,藉助網絡傳播,在網絡上一樣有一定的認識人群的事物。因此,維基百科的精神既然能夠容納「草泥馬」這些惡搞詞彙,就應該同樣容許「廣東話拼音」等詞條的存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Xiss waigei(對話|貢獻)於2009年9月11日 (五) 06:55 (UTC)加入。
- 非常正確,維基百科排斥所有原創研究的內容,如果一個事物沒有在其他可靠來源中有效提及過,就絕不能收錄到維基百科中。草泥馬受到了相當多報刊、雜誌、新聞網站的關注,其中包括著名的《紐約時報》,所以能夠單獨成條。總之一句話,維基百科不記載還沒有得到世人關注的事物,只記載已經得到了廣泛關注的事物。最後,糾正一點,維基百科記載「草泥馬」「十大神獸」並非為了惡搞,而是為了嚴肅地介紹這一惡搞現象。--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9月11日 (五) 10:01 (UTC)
請尊重維基百科的守則,也請尊重粵語
[編輯]維基百科排斥什麼東西是有規範的,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Wikipedia:重要性里講得很清楚,菲菇也解釋得很明白,說這個條目不適合維基百科並不是因為《廣東話拼音》不是權威專家的作品,而是因為它是個人原創研究內容。如果只要是一套方案就可以跟粵拼、耶魯拼音這些有公共影響力的方案並列,那這個列表可能要多添加幾百種方案,這樣的話這個列表也就失去作為百科全書的參考價值了。如果方案設計者很想讓自己的方案和它們並列,那麼請先勞神讓自己的方案獲得社會認同,至少有公開發行的方案教材、應用這個方案的辭書或教程、介紹或研究該方案的新聞或論文,然後在維基百科附上出處。設計者如果想宣傳方案,可以用網站和論壇或者找別的網絡百科,不要把維基百科當成是宣傳陣地。
這個條目當前的敘述也非常不合適:(1)這套方案的使用範圍跟粵語的使用範圍完全是兩碼事,說這套方案是「廣州、香港、吉隆玻、雪梨、奧克蘭、溫哥華所被人使用的廣東話的拉丁拼音」有拉大旗之嫌;(2)說「這套拼音是由陳獨秀於 1930年代在廣州推廣的拉丁化粵語字;和中國大陸粵語字典於1949年之後採用的拉丁方案發展出來。」標點都用錯之外也沒有意義,同是標記粵語自然不會相差太遠,這套方案並不比其他方案和早期的方案有更多關聯;(3)一個方案的簡介連設計者是誰、設計於什麼時候、常見於什麼地方這些基本信息都沒有。
我記得這個條目早幾年就已經有很多人指出過不恰當的地方了,現在是不是刪了又建,如果是的話,那麼作者太不尊重維基百科,太不尊重粵語,也太低估粵語同好鑑別是非的能力了。這個條目如果作者堅持不刪除,也會有人提請刪除的,到時候投票大家就一目了然了。——圖騰氏(Totemz)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04:04 (UTC)
請至少參考「新法蘭西粵語拼音方案」條目
[編輯]同樣是個人原創,新法蘭西粵語拼音方案條目的用語就中立、平和得多。——圖騰子(Totemz) (留言) 2010年7月8日 (四) 03: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