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
聯合國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英語: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on the Exercise of 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the Palestinian People,簡稱CEIRPP)是聯合國內部專門負責處理巴勒斯坦問題的機構。
該委員會是根據聯合國大會於1975年11月10日通過的第3376號決議而設立的。根據該決議,委員會被要求審議並向大會建議一項旨在使巴勒斯坦人民行使其權利的實施方案;同時,委員會也被要求通過秘書長將一份報告和建議轉交給安全理事會,該建議後來遭到否決。聯合國大會此後要求委員會不斷評估巴勒斯坦局勢,並向大會或安理會提交報告和建議,以及通過非政府組織等手段宣傳委員會的建議。根據1974年11月22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第3236號決議,上述權利包括:不受外來干預的自決權利,獲得國家獨立和主權的權利,以及被迫流離失所的巴勒斯坦人重返家園和收回財產的權利[1]。
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於1978年在聯合國秘書處組建了一個輔助單位,該單位後更名為巴勒斯坦人民權利司。
此外,每年11月29日的聲援巴勒斯坦人民國際日委員會均會舉行特別會議[2]。
成員國及觀察員國
[編輯]目前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共有24個成員國以及25個觀察員。其中根據聯合國大會1974年第3210和第3274號決議,以及委員會於1976年作出的決定,巴勒斯坦解放組織被邀請為觀察員國參加會議。
成員國是:(按英文字母排序)阿富汗、白俄羅斯、古巴、賽普勒斯、幾內亞、蓋亞那、印度、印度尼西亞、寮國、馬達加斯加、馬來西亞、馬里、馬爾他、納米比亞、尼加拉瓜、奈及利亞、巴基斯坦、塞內加爾、獅子山、南非、突尼斯、土耳其、烏克蘭和委內瑞拉。
觀察員國及國際組織是:阿爾及利亞、孟加拉國、保加利亞、中國、厄瓜多、埃及、伊拉克、約旦、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亞、茅利塔尼亞、摩洛哥、尼日、卡達、斯里蘭卡、敘利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越南、葉門、非洲聯盟、阿拉伯國家聯盟、伊斯蘭會議組織和巴勒斯坦。
參考文獻
[編輯]- ^ 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和巴勒斯坦人民权利司资料说明 (PDF). 聯合國. 2010 [2013-06-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01).
- ^ General Assembly. Question of Palestine (A/RES/3376). 1975. United Nations. [2012-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3-20).
外部連結
[編輯]- (英文) 聯合國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