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表達障礙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言語表達障礙是一種語言交流障礙,表現為口頭及書面表達困難[1]。這是一種特殊的言語損傷,其特點為患者的口語表達能力明顯低於其心智年齡該有的正常水平,然而卻有正常的語言理解力[2]。患者可能在詞彙、複雜句的表達以及單詞記憶方面存在障礙[3],然而不一定存在發音異常[2]

除言語表達之外,通常一些患者還會出現記憶障礙。此種記憶障礙只會影響言語表達,與文字或語言無關的記憶則不會受到影響。

言語表達障礙在許多方面影響患者的工作和學習。通常患者需要接受特殊的語言療法,一般症狀不會自動消失。

一定要注意區分言語表達障礙和其它交流障礙,感知運動障礙智能障礙以及環境剝奪(見DSM-IV-TR的標準D)。這些疾病都會在一定可預測的程度上影響患者的口語和書寫能力,其表現有一定程度的差別。

參考文獻[編輯]

  1. ^ 存档副本. [2010-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7-02). 
  2. ^ 2.0 2.1 存档副本. [201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0). 
  3. ^ 存档副本. [201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