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歌》是中国古代一部诗集,收录于《楚辞》。其中诗歌原为楚国民间祭神时演唱和表演用,屈原在其基础之上再行创作,形成一组带有“巫风”迎神、颂神、娱神、送神色彩的祭歌。
《九歌》相傳是夏代樂歌[1],屈原根据所祭祀神灵不同,共寫有十一篇[2],除《礼魂》为送神曲外,其余十篇每篇都主祭一神,《东皇太一》、《云中君》、《大司命》、《少司命》、《东君》五篇,是祭祀天神的;《河伯》、《山鬼》、《湘君》、《湘夫人》四篇是祭祀地祇的;《国殇》一篇,则是祭祀人鬼的。
馬承驌歸納《九歌》之作有五說,宗教歌舞、屈原自祭之辭、記事之賦、漢甘泉壽宮歌詩[3]。
- ^ 游天恩《楚辭概論》頁68-69
- ^ 王逸《楚辞章句》中說:“《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國南郢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樂鼓舞以樂諸神。屈原放逐,竄伏其域,懷憂苦毒,愁思沸鬱,出見俗人祭祀之禮,歌舞之樂,其詞鄙陋,因作《九歌》之曲。”
- ^ 馬承驌《九歌證辨》頁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