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复(1945年7月—),辽宁开源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担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安徽省委主委。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代表中国民主同盟,分入第六组。[2]
-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 ^ 全国政协信息-刘光复.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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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07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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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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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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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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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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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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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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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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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2005年12月,民盟九届四中全会推举丁石孙为民盟中央名誉主席
- ^ 注2:民盟九届四中全会接受丁石孙辞去民盟中央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的请求
- ^ 注3:2005年12月,民盟九届四中全会选举蒋树声为民盟中央主席
- ^ 注4:2003年3月,民盟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主席会议决定由张梅颖副主席担任常务副主席
- ^ 注5:民盟九届四中全会接受张毓茂同志辞去民盟中央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的请求
- ^ 注6:2003年12月,民盟九届二中全会接受俞泽猷辞去民盟中央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的请求
- ^ 注7:2004年12月,民盟九届三中全会增选索丽生为民盟中央副主席
- ^ 注8:2003年12月,民盟九届二中全会增选蒋树声为民盟中央委员、常务委员、副主席
- ^ 注9:2005年6月24日,主席会议决定撤销吕德彬民盟中央委员、常务委员,并开除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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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12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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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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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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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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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2010年12月8日民盟十届四中全会接受张圣坤辞去民盟中央副主席、常委、委员的请求
- ^ 注2:2010年12月8日民盟十届四中全会补选郑惠强为民盟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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