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斐如
宋斐如(1903年—1947年3月),原名宋文瑞,台灣臺南二層行塗庫(今臺南市仁德區)人,曾任新聞記者、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副處長,在二二八事件中遇害。
生平
[编辑]1921年臺北商工學校畢業後到大陆学习,在馬幼漁先生門下學習,與洪炎秋同屆考進北京大學預科;之後進入北京大學經濟系就讀,改用名「斐如」。
1924年,宋斐如開始主編雜誌《少年臺灣》;北京大學畢業後,宋斐如曾在馮玉祥處講學。1931追隨馮玉祥前往泰山講學,1933年隨馮玉祥前往察哈爾參加民眾抗日同盟軍,負責對日宣傳工作。中國抗日戰爭期間,宋斐如曾在廣州市長孫科旗下工作,后擔任中蘇友好協會幹事,1942年任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由在重慶的台籍黨員組成)幹訓班教育長。
1945年日本投降,宋斐如回到台灣,被任命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副處長,是二戰後初期長官公署高層官員中極少數的台灣人(台籍人士先暫安排文教新聞職缺,層級較高的另有3位:《台灣新生報》社長李萬居、台灣廣播電台台長林忠、參議楊友濂、宋李林都是隨國府回台的台灣人,楊雲萍是好友許壽裳力保的和國府沒有淵源的留日台人)。
1945年12月,宋斐如與鄭明祿、蘇新(《人民導報》總編輯,受中共對台工作上層蔡孝乾指導的台共領袖)等人創辦《人民導報》,宋斐如並擔任社長。1946年,《人民導報》刊登有關國共和談敏感文章、批評陳儀施政等,引發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不滿、要求宋斐如辭去社長職。1947年2月22日,陳儀罷黜了宋斐如教育處副處長一職。二二八事件爆發期間,宋斐如並未從事武力抗爭,卻在3月9日國府軍開入台北市後名列當局「叛亂首要人犯」[1]。3月11日下午2時,有6名持槍的武裝分子,駕車到其住宅[註 1],將正在後院休憩的宋斐如強行押走[2]:34。而後宋妻向政府機關陳情,當時的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回覆「本部並無予以逮捕且通緝,事變禍首名單亦無該員姓名,而〇二〇三九號小汽車,經查為『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號商人林某用車』」,而「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號」乃「協志商號」地址,社長即大同集團創辦人林煶灶。[3]
曾任行政長官公署秘書的鄭士鎔回憶,民政處長周一鶚曾經向其透露:陳儀對於林茂生、宋斐如、陳炘等人遭特務殺害一事非常悲痛;特務殺完人還要求自己「補辦手續」追認,直斥特務無法無天。[4]
家屬
[编辑]宋斐如之妻區嚴華[註 2],到台灣後曾任職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台灣省政府法制室,1950年因幫助前《人民導報》總主筆陳文彬舉家逃往香港而被捕,次年被槍決於馬場町(今台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園一帶地區)。
長子宋洪濤,為第一任妻子傅彬彬所生,戰後來臺與三媽區嚴華共同生活[5]。宋斐如被帶走時,為建國中學初中一年級生,後來因為經濟因素休學,之後改到基隆水產學校就讀[2]:34。區嚴華遭到逮捕槍決後,流離失所[2]:35。雖前往臺南找二媽,後又找父親相關的人脈等等[註 3],但都無法得到完善的協助[2]:35、36。最後以新公園、臺北車站等處為家[2]:35、36。後來找到工作之後,於26歲開設一間小公司,30歲結婚成家,育有3子[2]:36。
註釋
[编辑]參考來源
[编辑]- ^ 《臺灣歷史辭典》,第7頁,許雪姬等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4-05-18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凃叔君. 《南瀛二二八誌》. 臺南縣文化局. 2001-05. ISBN 957-02-8145-6.
- ^ 張若彤. 原來228. 講台文化.
- ^ 鄭士鎔. 細說我所認識的陳儀. 傳記文學. Vol. 88 no. 3: 22.
民政處長周一鶚曾向我透露,長官對於特務機構瞞著他濫捕濫殺,事後還要求補辦手續,像林茂生、宋斐如、陳炘等案,都非常悲痛,直斥特務人員,無法無天。
- ^ 張炎憲等,《台北都會二二八》(台北市: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