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宗
外观
張國宗(16世紀—1653年),字長卿,江西撫州府金谿縣人[1],明朝、南明、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張國宗是天啟四年(1624年)江西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4年)中會試副榜,授嘉魚教諭,陞諸城知縣,諸城經歷流賊攻打而殘破,他安撫招集民眾賴以安寧,曾派捕官解餉入京時遇上盜賊,捕官說:「這是諸城的糧餉。」賊人都逃遁。之後他調任安溪知縣,陞泉州同知[2],入清朝改任推官,貢生王元家被土官誣陷,知府沒有察覺,他查清事實令一家三十六人毋須處死;楊廷麟的長女七歲被士兵擄走,他贖回女孩撫養成人,不久海寇包圍泉州一年,他多方捍禦才令城池保全,很快轉為大同陽和同知,流寇到府界就說:「這是張公管轄地方。」不敢侵犯,總督孟喬芳特薦他,授江南參議,但詔令剛下達他已去世[1]。
引用
[编辑]- ^ 1.0 1.1 道光《金谿縣志·卷十一·宦業》:張國宗,字世美,橫源人,舉天啟四年鄉試,崇禎四年會試副榜,授湖廣嘉魚教諭,陞山東諸城知縣,諸城經賊殘敗,撫綏招集民賴以安,嘗差捕官解餉赴部遇盜,捕官曰:「此諸城餉也。」賊皆遁去。旋擢泉州推官,貢生王元家為土弁誣陷,太守不察,坐一家三十六人辟將決,國宗廉其實盡出之,清江楊機部長女年七齡為兵所擄,國宗贖回撫之成人,擇名家子配焉,值海寇圍城一載,國宗多方捍禦城獲全。尋轉山西大同陽和同知,寇抵界則曰:「此張公所轄也。」遂不犯,總制特薦有江南參議之命,命甫下旋卒於官。 舊志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隆武)時下游疆吏:……張國宗,撫州東鄉人,天啟四年舉於鄉,安溪知縣遷泉州同知。
參考文獻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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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命宣 |
明朝嘉魚縣教諭 崇禎年間 |
繼任: 楊士超 |
前任: 荊世爵 |
明朝諸城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程淓 清朝知縣 |
前任: 周宗璧 |
明朝安溪縣知縣 1646年 |
繼任: 徐騰鯨 清朝知縣 |
前任: 曾植 |
明朝泉州府同知 1646年 |
繼任: 沈世炳 清朝同知 |
前任: 朱朝熙 明朝推官 |
清朝泉州府推官 1646年-1650年 |
繼任: 龍起潛 |
前任: 張肇斌 |
清朝大同府同知 1650年-1653年 |
繼任: 汪爚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