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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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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瑜(16世紀—17世紀),伯暇湖廣承天府荊門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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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瑜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授臨高知縣[2],任內政事忠厚、勤政慈惠,尊儒重道,每逢四九日都會向諸生授課,又針對縣事利弊興革,縣民感德就創立明通書院祭祀他,在書院中的石亭匾額刻上「神明父母」對聯,清朝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時由知縣樊庶重修[3]

胡宗瑜在隆武年間升任漳南道僉事,其後辭官回鄉,絕口不談仕宦之事,得人稱重[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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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荊門直隸州志·卷九·人物志》:胡宗瑜,字伯暇,天啟甲子鄉薦,以廣文遷廣東臨高令,潔己愛民,不畏彊禦,居官十載,歸無長物,遂初後絕口不談仕宦事,以禮自防,為郡國重。
  2. ^ 同治《荊門直隸州志·卷八·選舉志》:(天啟)四年(舉人)……胡忠【宗】瑜 甲子,臨高知縣,有傳
  3. ^ 光緒《臨高縣志·卷十一·宦績類》:胡忠【宗】瑜,湖廣荊門州人,崇禎間以舉人宰臨邑,慈惠勤廉、崇儒重道,每逢四九日,會課諸生談文弗倦;凡諸利弊興革得宜,感德者久而不忘、咸以文章,政事忠厚賢能稱之,通邑士民共創明通書院以祀之,中建石亭,額鐫「神明父母」聯刻,百里弦歌小試大行之兆,萬年香火難酬罔極之恩。國朝康熙四十四年,知縣樊庶重修石亭,額鐫重振頹風。 以上舊志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同(傅雲龍)時福建監司:……胡宗瑜,字待庵,荊門人。天啟四年舉於鄉。臨高知縣,累遷漳南僉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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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荊門直隸州志》·卷八·選舉志
  • 同治《荊門直隸州志》·卷九·人物志
  • 光緒《臨高縣志》·卷十一·宦績類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
官衔
前任:
許真儒
明朝臨高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歐陽守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