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蒂爾親王
外观
貝蒂爾親王 | |||||
---|---|---|---|---|---|
哈蘭公爵 | |||||
出生 | 瑞典斯德哥爾摩王宮 | 1912年2月28日||||
逝世 | 1997年1月5日 瑞典斯德哥爾摩動物園島Villa Solbacken | (84歲)||||
配偶 | 莉莲·梅·戴维斯 | ||||
| |||||
王朝 | 貝爾納多特王朝 | ||||
父親 | 古斯塔夫六世·阿道夫 | ||||
母親 | 康诺的瑪嘉烈公主 |
貝蒂爾親王(瑞典語:Prins Bertil,1912年2月28日—1997年1月5日),全名貝蒂爾·古斯塔夫·奧斯卡·卡爾·歐根(瑞典語:Bertil Gustaf Oskar Carl Eugén),瑞典王子、哈蘭公爵,為瑞典國王古斯塔夫六世·阿道夫的三子。
王位繼承問題
[编辑]貝蒂爾親王的長兄王儲古斯塔夫·阿道夫親王於1947年去世時,只遺下一個不足1歲的兒子,而國王其他兒子都因繼承法不承認的婚姻而喪失王位繼承權,故此貝蒂爾很有可能繼承王位。因此,貝蒂爾親王為免喪失繼承權,一直沒有跟其戀人——英國威爾斯出身的莉莲·梅·戴维斯成婚,兩人係於其擔任瑞典駐英國大使館海軍武官任內邂逅[1]。瑞典王室雖沒有公開承認達維斯,但一直視他為王室的一分子。然而,古斯塔夫六世·阿道夫國王在1950年67歲時即位後卻長期在位,直到1973年去世時,貝蒂爾的姪子卡爾·古斯塔夫王子已經成年,可以繼承王位。
新國王在1973年繼位後,改革王位繼承法,跟德國平民希爾維亞·蕾娜特·索梅爾拉特結婚,之後也認可了貝蒂爾親王和莉莲的婚姻。二人的婚禮於1976年12月7日在卓寧霍姆舉行。貝蒂爾親王仍為王位的推定继承人,繼續履行國王副手的職責,直至卡爾·菲利普王子在1979年出生為止。莉莲·梅·戴维斯現行的封號為“莉莲王妃”、“哈蘭公爵夫人”,為瑞典王室成員。
瑞典於1980年修改《繼承法》,限制只有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和後裔才有權登上王位;然而,根據繼承法附件,貝蒂爾親王成為王位第三繼承人(排在維多利亞公主、卡爾·菲利普王子之後),馬德琳公主於1982年出生後,貝蒂爾親王成為王位第四繼承人。
1983年,貝蒂爾親王獲皇家工學院頒授工程學榮譽博士學位[2]。
參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Prince Bertil (1912-97). Swedish Royal Court. [2018-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09).
- ^ KTH:Hedersdoktorer 1944-2009. [2010-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