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阮福普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阮福普越南语Nguyễn Phúc Phổ阮福普;1799年5月3日—1860年9月11日[1]),越南阮朝嘉隆帝第八子,明命帝異母弟。

阮福普生母無考,嘉隆十六年(1817年)受封為奠磐公越南语Điện Bàn Công奠磐公[2]明命七年(1826年),阮福普私自設立官職、製造印信,揭發後被罰俸祿三年、撤去屬兵[2],明命帝在下達懲罰的詔令中指他「秉性昏愚,致為匪人所惑,事事妄為」,幾乎釀成大罪,並以副長史阮文保治他的罪[2],自此阮福普不敢再胡作非為。

嗣德十三年(1860年)秋,阮福普去世,壽六十二歲,諡恭篤,賜封錦緞錢文給其家人[2]

後裔

[编辑]

阮福普有二子阮福信堅阮福信圤[2]

參考資料

[编辑]
  1. ^ 《阮福族世譜》,順化出版社,1995年,257-258頁。
  2. ^ 2.0 2.1 2.2 2.3 2.4 大南列傳初集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