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Ghren/工作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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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見互助客棧方針版討論,在上次DRV還原頁面者承認主刪方對氣旋收錄準則指引的理解無誤,因此依氣旋收錄準則指引,此條目不應予以保留。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6日 (四) 02:30 (UTC)
- (!)意見上次用戶提多個來源已經符合通用關注度,如[1]等,來源已經對主題作出有效介紹。-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6日 (四) 03:58 (UTC)
- 網址「nasa.gov」顯示這是政府網站,屬可靠來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6日 (四) 04:00 (UTC)
- 通用關注度指引》中的「獨立於主題實體」:要排除下列與主題實體有關聯之人發佈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我宣傳、廣告、自身發表的個人出版物、自傳、新聞稿等。根據該項的註釋:由主題實體自身發表的作品,或與之有緊密聯繫的作品,不太可能成為世界範圍內對該主題普遍關注的證據。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6日 (四) 10:05 (UTC) NASA是可靠來源,不過是那些來源是新聞稿,仍然不能證明關注度。請見《
- 颱風又不是人,不會自己發新聞稿,而且颱風不是馬路,它不是政府資產,怎會不是獨立於主題呢?此外,幾乎所有颱風在當地電視台、報刊等都一定有詳細報導。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6日 (四) 10:18 (UTC)
- 換言之:氣旋與氣象部門的關係,就像藝人與代表他的經紀公司的關係。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6日 (四) 14:39 (UTC)
- 網址「nasa.gov」顯示這是政府網站,屬可靠來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6日 (四) 04:00 (UTC)
- 氣象部門的其中一個職責和責任為觀測氣旋及向大眾報告氣旋最新的情況,而且他們是經常及必須觀測氣旋。這可見氣旋和氣象部門之間的緊密關係。--SCP-2000 2020年1月16日 (四) 23: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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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這個類比不太準確。歷史學家的著作當然可以作為來源用於歷史條目,現在討論的是關注度的問題,要注意可靠來源不直接等同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正如,運輸署有責任監察公共交通,從而不時發出公告、資料一樣,這不能反過來用於證明關注度。相反,如果是一些氣象學家的書籍的話,那的確可以用於關注度之上,但不是氣象部門。—AT2020年1月17日 (五) 06:31 (UTC)
- 氣象部門不等於運輸署,因為颱風不是氣象部門的資產,但馬路是連輸署的資產,甚至有些馬路要收費的,因此馬路與運輸署有利益關係;颱風是自然現象,與氣象部門有甚麼關係呢?關注度來源要獨立於主題,其中關鍵在於利益衝突,因此馬路與颱風不能類比。況且,幾乎所有颱風都有電視台及報刊介紹,您不能否認這些媒體的有效性。-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7日 (五) 09:16 (UTC)
- 我是說公共交通,是說巴士、小巴那些,不是說道路。我這裡要談的也並非是利益關係,而是例行報告的問題。根據部門性質,氣象部門提供颱風資訊就像運輸署提供一些公共交通的資訊一樣自然,但是不應用作證明關注度之用,況且是否有資訊就等同需要建立條目?日本氣象廳對在日本附近發生的地震皆有提供資訊,按照您的理論,那是否代表所有地震都要建立條目?此外,就算有電視台和報刊介紹,如果沒有後續報道的話,也不過是例行報告,這裡提到的後續報道可以是登陸所造成的影響或其他學術原因,而並非單純有颱風出現。進一步來說,難不成媒體有報導的交通意外就一定都符合關注度?我想不是這樣。—AT2020年1月17日 (五) 10:35 (UTC)
- 您把颱風當是一件事件,這點我不同意。關注度的精神在於人們關心這個主題。颱風是一個重大災害,由形成之初,氣象部門和各種媒體都會進行持續而有效的介紹,沒有人不關注颱風這個天災。至於運輸署與交通工具的介紹能否證明關注度,重點在於能否對相關交通工具作出有效介紹,因為運輸署不會對每種交通工具作出有效介紹。我覺得管理員做判斷時不能憑主觀好惡作判斷,應該結合方針及具體理據。-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7日 (五) 10:56 (UTC)
- 誠然,颱風是一個重大災害,但是您覺得像風神這種對人類沒有直接影響的颱風,真的會有多少人關心麼?況且,關注度並非根據有多少人關心來判斷,不然早就採用了量化的標準而並非現在要求可靠的獨立來源,而且難道還會有主題是完全沒有任何人關心嗎?您這個推論等於說所有主題都應該建立條目,我無法認同。另外,我認為運輸署的問題是出自部門性質,而並非有沒有做到有效介紹,在這裡我也是舉例子,無意在這方面跟您展開討論。最後,管理員當然需要根據方針來作出判斷,我的見解也是基於方針得出的結論,但是如果有人堅持無篩選地收錄所有颱風的話,我也不會噤聲。—AT2020年1月17日 (五) 11:11 (UTC)
- 沒事,大家都在理性討論,真理越辯越明。我的看法是:1.我同意不應該「無篩選地收錄所有颱風」,而事實上不是所有颱風都能得到氣象局的有效介紹。2.大家的分歧主要在於颱風和氣象局是否有關聯,您的理據是氣象局專責報導颱風,因此兩者有關聯;我則認為颱風不是政府任何部門的資產,兩者沒有「利益衝突」,而且不符合WP:GNG:「與主題實體有關聯之人發布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我宣傳、廣告、自身發表的個人出版物、自傳」的定義。-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7日 (五) 11:43 (UTC)
- 這樣的話,我想您至少要舉出有哪一些颱風您認為不值得收錄,理由為何?—AT2020年1月17日 (五) 11:49 (UTC)
- 我覺得標準很簡單,就是嚴格依從《通用關注度》所定下的標準去判斷,條件是「來源可靠、獨立於主題、有效介紹」,而「獨立於主題」的標準在於來源與主題有否不同形式的「利益衝突」,例如這些颱風只有氣壓和風向,不符合「有效介紹」這個標準。-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7日 (五) 11:58 (UTC)
- 這些是熱帶低氣壓,而且有些登陸過,甚至已經有條目了,因此部分對人類的影響遠比風神要大得多。—AT2020年1月17日 (五) 12:33 (UTC)
- 這些雖被名為「熱帶低氣壓」其實就是「熱帶氣旋」和其他颱風沒有實質差別。我覺得判斷關注度應該嚴格根據方針定下的標準去判斷,不能憑直覺好惡。此外,條目的存廢從來都有爭議,這個不是問題,可以通過討論去達成共識。-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7日 (五) 12:43 (UTC)
- 那我請您去方針頁提出您的建議。—AT2020年1月17日 (五) 12:53 (UTC)
- 現行的方針沒有甚麼問題,只是怎樣判斷這個標準,不同管理員之間有些差異,這個差異可以通過討論達成共識。還是那一句,條目的存廢從來都有很大的爭議,如果意見一樣,就不用設立存廢討論。您看afd的討論的意見分歧那麼大,就明白條目存廢是極具爭議性的。此外,WP:DP:規定:「刪除決定不應輕易地做出,如果社群對一個頁面是否應當刪除存在爭議,則該頁面通常不應刪除。」我覺得管理員在刪除條目時都應非常審慎。-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7日 (五) 13:03 (UTC)
- 至少我看到的是目前普遍社群共識並不認同您對於氣旋準則的見解,因此我希望您今後在處理相關條目時能夠審慎一些,以免再次做出違反共識的判斷。—AT2020年1月17日 (五) 13:20 (UTC)
- 參與討論就幾個人,並未反映社羣共識,而且主張保留的User:Andy910208、和提出drv覆核的User:Lab06 N又不發言,Jwong的標準和我比較接近,他也越來越不活躍。這類爭議性大的,我下次避免處理就是了。-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7日 (五) 13: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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