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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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永久居民是指一个人不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已经获得许可在加拿大无限期停留、生活与工作。永久居民必须在每5年之中于加拿大至少生活2年以上否则就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因陪同一位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而在加拿大国外停留的时间被认为是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1]
一位永久居民拥有许多与加拿大公民相同的责任与义务,其中包括为任何企业以及政府和省级政府工作的权利(某些特定监管行业受限)。最主要的差别是永久居民不能投票参与加拿大的选举,也不能竞选公职或是拥有加拿大护照。
永久居民可以在加拿大生活三年之后申请加拿大国籍,但是这不一定是必要的条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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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民卡 [编辑]
2002年加拿大公民身份与移民部开始向所有新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发行永久居民卡(最早命名为枫叶卡)。所有原先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花50 CAD申请一张永久居民卡,除非需要国际旅行否则没必要拥有这张卡。[3]
受此影响2003年12月31日之后,每一位永久居民在其乘坐商业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或汽车)进入加拿大时必须出示其永久居民卡。卡的外观看起来像一张银行卡而且可以被提供身份证明以方便返回加拿大。它使用了多项最新安全特性,卡中有一块电子芯片储存了必要的数据。
由于永久居民卡只能在加拿大发行,因此需要一种一次性(免费的)旅行证件,而且能从国外的加拿大大使馆获得,以便提供给那些想要返回加拿大但是没有永久居民卡的永久居民。
永久居民卡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可以提出申请并证明申请者自身已在加拿大生活了足够的时间或者满足了居住要求则可以获得更新。虽然一个人可能因为与一位加拿大公民身份之配偶一起住在加拿大境外或是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拿大境外工作而满足了居住条件,但是由于其没有在加拿大境内而且没有加拿大地址而不能获得永久居民卡的更新。
历史 - 登陆新移民 [编辑]
| 英國及英聯邦 公民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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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聯邦國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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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歷史) |
| 公民及人士種類 |
| 權利及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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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愛爾蘭法案 |
" 登陆新移民"(英语-Landed immigrant,法语-Immigrant reçu)是对于非加拿大公民但已经获准前往加拿大的永久居民的旧称。现在的正式名称则是"永久居民"。但是" 登陆新移民"这个词已经具有很久的历史因此它还是加拿大人语言的一部分而且甚至出现在某些政府公告和文件上。
要成为一名登陆新移民,其需要要法律意义上从指定入境港口入境加拿大。如果一个人作为临时居民生活在加拿大(例如获得学习或工作的许可)但又得到了永久居留签证,他(她)必须离开加拿大然后重新从官方指定入境港口入境并获得登陆新移民身份。这样做的一个具体途径就是从美加边境离开加拿大,然后试图合法入境美国(可能得到一份拒绝说明)最后重新从海关入境加拿大。某些情况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和加拿大人结婚然后"在境内"申请永久居留的人士,他们可能是在某一个加拿大公民身份与移民部办事处"登陆"的。但是在境内登陆需要很长的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