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法学院(Stanford Law School)是一所自1893年起在美国加州斯坦福创设的法学院,附属于斯坦福大学。该学院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法学院排名里被评为第2名。[1] 跟该排名其余学院相比,该学院的学生人数是最少的,每个年级只有170个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