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球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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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ese fire balloon moffet.jpg

氣球炸彈英文Fire balloons/Balloon bombs日文風船爆弾),是日本在二戰時期使用的一種武器,據信為荒川秀俊1942年設計。而他本人也因此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裁定為戰犯,獲判7年監禁。關於這種武器的使用過程傳說頗多,其中一說為1944年8月1日,日方為了扭轉戰局,用數百氫氣球攜帶炸彈,利用高空氣流送到美國,然後降落下來爆炸。此一行動代號為「飛象行動」。

這種炸彈設計的難點在於:

  • 需要精確預測高空氣流的動態。北半球的西風帶和遼闊的太平洋使得氣球能被送到美國。
  • 控制設備能精確控制氣球高度。荒川的設計使用氣壓來確定高度。
  • 為了確定降落的時機,荒川採用了計時器的辦法。

共計有約9000個氣球炸彈(有資料說是1.6萬個)在6個月內投放出去。美國受到少量損失,造成部分平民傷亡,及頻繁的森林火災。[1]

但由於美方採取了新聞管制措施,防止消息洩漏,讓日軍無法透過美國的媒體報導確認戰果。同時,美軍透過分析拾獲之氣球內,所攜帶之沙包內之沙礫成分,推測出氣球製造工廠大約位置,對這些工廠加強轟炸,迫使日軍不得不將氣球工廠四處遷移。

日方後來因不知效果如何,加上本土戰爭工業遭美軍空襲,損失慘重,中止了此項計劃。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連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