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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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是專門審理行政訴訟的法院。行政法院是大陸法系地區特有,例如法國德國中華民國等,與處理民事刑事訴訟的普通法院屬兩個體系,包括有自己的地方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在普通法地區中,公民控告政府行政部門的程序和普通民事訴訟無大分別,只是被告換成政府,亦無行政法院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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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http://zh.wikisource.org/wiki/行政法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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