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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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鎮暴部隊
一名手持警棍的瑞典防暴警察
防暴警察配防暴盾。
配上全副武裝的香港警察機動部隊
三角陣形
警察與示威者對峙
首都阿爾及爾的街道進行示威抗,警察與示威者對峙

防暴是指管制、鎮壓以至強制解散暴動。傳統上是由執法機構負責的,特別是由軍隊警察及其他單位執行。為了達至最少傷亡,上述單位通常會採用特殊的戰術陣型以應付;同時,裝備了軟性的特殊武器以避免增加傷亡,求最低的傷害。

防暴警察的裝備 [编辑]

鎮暴部隊的成員通常裝備必要的護具,以因應推擠及其他的裝備:

  • 防暴盾:鎮暴人員攜帶,抵抗外來物體、人員推擠等防衛性裝備,防護面積比圓盾大,通常為第一列之鎮暴人員使用,均為方型。又分為兩種:
    • 重型方盾:第一列之鎮暴人員使用,抵擋物品、推擠、棍棒攻擊等,保護範圍較大(上下長度約158公分),但因體積大而無法同時使用短棍武器
    • 輕型方盾:第一列之鎮暴人員使用,抵擋物品、推擠、棍棒攻擊等,保護範圍有限,但可以同時使用短棍武器。
    • 圓盾:鎮暴人員攜帶,為輕型防禦盾牌,主要是方便逮捕犯罪人用。
    • 電盾:輕型防禦盾牌,並帶有攻擊性,盾牌上面有鐵條做導體,碰到者有痛覺,此物品電源來自電池。
  • 頭盔:鎮暴人員裝備之頭盔,防護面罩開啟方法與一般安全帽不同,為防止攻擊,有設計兩段式開啟法。
  • 重型鎮暴套裝:重裝鎮暴人員配備,分為上衣和下褲,衣服材料有防火之功能,衣服裡有吸收攻擊的塑膠和泡棉,設計上密不通風,無任何空隙,密不透風的設計也包括頸部,但活動有些限制。
  • 防護手套:重裝鎮暴人員配備,抵擋防禦外來攻擊手部多數關節的裝備。
  • 軍靴:鎮暴人員穿著之鞋,多為軍用之大頭皮鞋材質。
  • 滅火器:當有暴徒丟出汽油彈等,引發火警時,立即撲滅之裝備。
  • 防毒面具:預備使用胡椒噴霧催淚瓦斯等物品時,裝備後可防止任務人員吸入。
  • 輕型鎮暴套裝:此套裝與重型鎮暴裝備有所不同,此設計為比較好活動之裝備,缺點是有多方空隙。又分為以下裝備。
    • 手臂防護組:一組有兩個,防禦區域從手臂到手腕部分
    • 身體防護衣:防禦背部與胸部之衣服。
    • 腿部防禦組:一組有兩個,防禦區域是腳部至腳踝關節部分。

為了有效阻止暴力擴大,使用的非致命武器:

  • 棍棒:又分為短棍與長棍,短棍通常是逮捕之用,配合圓盾或小型方盾,而長棍通常以打擊專用,但不帶盾牌。
  • 噴水車:車體設計有如消防車,裝載大量水,利用水柱的強力水壓來擊退。
  • 鎮暴槍:射出非致命性的橡膠子彈,讓人產生痛覺,在世界各國鎮暴時,經常性使用。
  • 催淚彈:中遠距離專用,一種以可發放出催淚氣體,令人刺激流淚的化學物質製造的,可以由噴射或手擲形式發射。
  • 催淚瓦斯:近距離鎮暴專用,氣體裝載罐中,按押式噴灑,吸收者狀態同催淚彈。
  • 胡椒噴霧:近距離鎮暴專用,刺激物裝載罐中,按押式噴灑,吸收者狀態同催淚彈。

為了防止他人進入,保護其物品和房屋之器具:

  • 拒馬:拒馬為軍事基地大門所用之物品,也有用在鎮暴陣容當中,不讓他人進入,(有鐵絲型與刀片型)。
  • 蛇籠:不讓他人進入的一種物品,猶如蛇狀一圈一圈,線圈上有刺之形狀或刀片。亦有蛇籠裝載車,快速擺放、收縮。

戒嚴時或情況危急,軍隊受命令之鎮暴裝備:

  • 頭盔:鎮暴人員裝備之頭盔,依各地不同分為兩種:軍用制式鋼盔、鎮暴專用頭盔。
  • 方盾:鎮暴人員攜帶,抵抗外來物體、人員推擠等防衛性裝備,防護面積比圓盾大,通常為第一列之鎮暴人員使用。
  • 防彈衣:軍隊制式裝備,一般用於戰爭時防護裝備,在鎮暴時也有防護的功效。
  • 棍棒:又分為短棍與長棍,短棍通常是逮捕之用,配合圓盾或小型方盾,而長棍通常以打擊專用,但不帶盾牌。
  • 槍械:因情況危急且在雙方無法控制及失控狀況下,立即處理失控事件,如:步槍機槍散彈槍衝鋒槍等。

單位 [编辑]

以下舉出經常擔任鎮暴任務的主要執行單位:

參見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