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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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餐
,泛指在
餐廳
或
小吃店
中,故意不付錢點餐的白吃白喝的行為。若是用完餐才發現無力支付,則屬民事債務問題,不屬於霸王餐
目录
1
各地相關法律
2
範例
3
參考文獻
4
外部連結
各地相關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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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
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論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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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後,找藉口溜走,不付錢。
[1]
耍流氓,威脅吃免錢的。或拒不付帳。
[2]
明知無力支付卻故意大量點餐。
參考文獻
[
编辑
]
^
吃霸王餐 夫妻"菸"遁
.
華視
新聞. 2009-04-30
[2009-12-15]
.
^
天下沒有白吃的大餐,女子吃完霸王餐,遭警方逮捕!
.
[2009-12-15]
.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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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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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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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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