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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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护照

清朝之前,中国即有护照之概念,称为符、、过所、公验、度牒路引通关文牒、等,与欧洲通过城门文书passport为相同或相近的文件。即使19世纪初,中国开埠以后,中国人赴各国的身份证明或旅游文件,仍为信函形式。若不拘泥近现代护照型式,中国第一份近代国际护照为1689年,由清朝政府发放的“信函式集体护照”。以文字及信函笼统内文,描述赴外中国人的该文件,一直延续至1839年。

1840年以后,清朝政府碍于与西方强权各国的不平等双边条约,开始授权驻在中国境外的领事馆或海关,为中国人(包含华侨)发放型式不一的护照,这是以“单人单纸”中国护照的成型。种类则大约有“内地游历护照”与“华工护照”。之后,护照发放制度规范沿袭至中国境内,颁发制度也从简陋转趋正规,发放机关则仍莫衷一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可发放,驻中国各国领事馆也皆可发放,且不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认证,此情形尤为上海租界最为盛行。

碍于技术等因素,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中国护照并无照片等设置,为了正确辨别持照人真伪,中国护照多为以文字描述持照人的“体貌特征”,如身高,体态。因为文字冗长,非制式之单纸护照面积都颇为巨大。例如以1899年9月1日,由清朝驻美国公使伍廷芳依权责签发给中国某外交翻译官的一纸护照来看,其护照长87公分,宽56公分,实是为近代世界护照中,最大的一纸。

参考资料[编辑]

  •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2年8月26日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