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高空投掷腐蚀性液体伤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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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高空投掷腐蚀性液体伤人案
位置 香港旺角西洋菜南街一带
日期2008年12月13日
2009年5月16日
2009年6月8日(UTC+8)
目标街上行人
类型高空掷物、以腐蚀性液体伤人
受伤3宗案合共100人
主谋未明
动机未明

旺角高空投掷腐蚀性液体伤人案,是发生在香港旺角西洋菜南街一带的一连串高空投掷腐蚀性液体伤人案件(香港传媒多以“镪水弹[1]称之)。由2008年12月起至2009年6月,共发生了3宗同类案件,导致合共100人受伤。[2]

事发的旺角行人专用区,已于2018年正式取消。[3]此案凶手至今未捕获。

第一宗[编辑]

经过[编辑]

第一宗发生在2008年12月13日下午,由于当日为星期六,西洋菜南街行人专区游人如鲫,有人将两支用胶瓶盛载的腐蚀性液体由西洋菜南街旁的远景大厦向行人专区投掷,腐蚀性液体坠地后应声爆开,内里的腐蚀性液体溅出,多人被溅中,惨叫声此起彼落,被溅中的途人纷纷向商店和路人借用蒸馏水冲身。[4]

伤者数目[编辑]

事件引致46人受伤。伤者分送伊利沙伯医院广华医院明爱医院救治。[4]

政府反应[编辑]

事件发生后,警方派人在行人专区开放时间内,在高处视察行人专区的情况。行政长官曾荫权于案件发生后翌日往现场视察,并向调查的警员打气,逗留15分钟后离开。[5]警方悬红10万,协助追辑犯案人士。[6]

第二宗[编辑]

经过[编辑]

警方在2009年5月的通告

第二宗发生在2009年5月16日,与第一宗同样发生在星期六的下午,有人由旺角福泰大厦或百宝利商业中心向行人专区投下两个盛有腐蚀性液体的胶瓶,胶瓶同样坠地后爆开,溅出的液体伤及多个途人,途人争相躲避。

伤者数目[编辑]

第二宗案件引致30人受伤,伤者年龄由3岁至48岁,当中有两人需要留医。[7]

政府反应[编辑]

警方派出60多人到现场调查,并在闭路电视片段中发现一名可疑人士,会将资料输入警方的超级电脑协助调查。警方将第一宗悬红提升至30万,连同本次悬红30万,共悬红60万追缉凶徒[8]警方亦在行人专区摆放一辆贴有悬红告示的警车以收阻吓作用。

行政长官曾荫权指此乃严重罪行,要求警方尽快破案。

机电工程署承诺在一个月内安装好能够监视整个行人专区的天眼闭路电视系统。[9]

第三宗[编辑]

经过[编辑]

第三宗发生在2009年6月8日晚上,有人由旺角奶路臣街近西洋菜南街的街口向街上投掷盛有腐蚀性液体的胶瓶,胶瓶破裂溅出腐蚀性液体,溅伤多人。

伤者数目[编辑]

第三宗案件引致24人受伤,首次有外地游客受伤,分别送往广华医院和伊利沙伯医院救治,当中包括12男和12女。[10]

政府和相关机构反应[编辑]

警方指天眼在案发前数小时已经启动,有可能拍摄得凶徒样貌。但有议员指未经公布而开启天眼,做法值得商榷。[11]警方亦把三宗案件的悬红提升至90万。[12]

行政长官曾荫权指疑犯为社会败类。

警务处处长邓竟成指警方绝不放过任何线索。[13]

警方本来打算在2009年6月12日在案发现场进行案件重组,由于天气不稳定,故移师往黄竹坑香港警察学院进行,经过多次测试后,认为疑犯在6楼至7楼的高度掷下胶瓶,另外,“天眼”并没有拍摄到疑犯犯案的过程,警方估计疑犯是在天眼的盲点犯案。故锁定犯案地点为西洋菜南街58号及60号两幢相连的大厦。[14]

事件中有五名菲律宾游客受伤,香港入境团旅行社协会为他们提供$1000美元的援助,而香港迪士尼乐园亦为他们提供免费入场票、一晚酒店住宿及餐券,以作为补偿,希望他们会再次来香港旅游。[15]

凶器[编辑]

三次被当作“镪水弹”的都是含高浓度硫酸的“飞鱼牌通渠水”(一种水管疏通剂),每月销货额近万支,难以追查可疑的购买者。[16]

缉凶[编辑]

警方于案件发生后,对事件动机并无头绪,并承认由于目击证人不多,而行凶者及受害人无直接关系,调查有难度[17]

一名在第三宗案件发生楼宇地下书店工作的职员指,第三宗案件发生后,他和同事守在楼宇的出入口,观察有否可疑人士,其后发现一名可疑男子由楼宇走出,职员曾试图跟踪,最后失去其踪影[18]

有报章发现,三宗案件都发生在警方于油尖旺一带大规模的扫荡色情活动后,认为是黑社会对警方扫黄行动后的报复行为[19]。但有犯罪学家反驳,警方经常在该区扫荡色情活动,难以证实两者的关系,犯罪学家亦认为黑社会不会如此愚蠢,因为这样做只会惹怒警方并带来反效果[20]

有犯罪学家指,犯案者可能是旺角区居民,难以忍受区内嘈杂及挤逼的环境,情绪严重受困扰,以投掷腐蚀性液体报复,属憎恨性犯罪,以愚弄他人为乐。[21]

一名网民高登讨论区以“(认真)如果我话,旺角单野系我做既,有冇人信?”(认真,如果我说,旺角件事是我做的,有没有人信?)[22]作标题开文,暗指自己是伤人案的主谋,引起其他网民不安,虽然该网民后来回复指“单野”(那件事)并非伤人案,但由于有其他网民向警方报案,故该网民到警署自首。警方认为其言词未构成罪行,未有落案。[23][24]

参考条目[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1]
  2. ^ 立法會六題:政府高度重視高空擲物事件. [2009-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0). 
  3. ^ 行人區殺街在即 大媽湧天星 表演者批政府未正視癥結 促考慮發牌. 明报. 2018-07-27 [2018-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7). 
  4. ^ 4.0 4.1 镪水弹空袭旺角46人灼伤,苹果日报 14-12-2008
  5. ^ 防再掷镪水弹 警高空监察,苹果日报 15-12-2008
  6. ^ 警悬红十万 缉镪水弹狂魔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星岛日报 17-12-08
  7. ^ 周末狂徒出击 向警方宣战 镪水弹再袭旺角 30人伤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 17-5-2009
  8. ^ 悬红加码60万缉镪水弹狂徒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太阳报 28-5-2009
  9. ^ 60干探镪水弹现场搜证 24小时高空监察 特首:要尽快拉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 18-5-2009
  10. ^ 镪水弹三袭旺角 24人伤 警捡走天眼影带缉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 09-06-2009
  11. ^ 警为钓出狂徒 暗开天眼 议员指违私隐专员命令 牺牲途人安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 09-06-2009
  12. ^ 悬红90万捉腐蚀弹狂徒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明报 09-06-2009
  13. ^ 书店职员曾近距跟踪 掷镪狂徒容貌曝光悬红共 90万缉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 10-06-2009
  14. ^ 警列今明为掷镪高危日 锁定两厦天台为第三度犯案现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 13-06-2009
  15. ^ 中“弹”5游客 获邀免费游迪园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文汇报 11-06-2009
  16. ^ 通渠水月销逾万支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明报 11-06-09]
  17. ^ 李少光指侦查旺角掟通渠水案有困难[永久失效链接],881903.com 10-6-09
  18. ^ 书局职员助警调查怀疑目击掟通渠水疑凶[永久失效链接],881903.com 10-06-2009
  19. ^ 全民助警抓“腐液弹”黑手[永久失效链接],星岛日报 09-06-09
  20. ^ 专家:不信与扫黄有关,苹果日报 10-06-09
  21. ^ 犯罪心理 专家:不信与扫黄有关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 10-06-2009
  22. ^ (认真)如果我话,旺角单野系我做既,有冇人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高登讨论区
  23. ^ 警叹慢板错过抓掷镪疑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东方日报 11-06-2009
  24. ^ “旺角单嘢系我做” 无聊网民险惹大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头条日报 11-0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