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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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玉立

大明刑部員外郎
籍貫 直隸鎮江府金壇縣
字號 字中甫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天啟年間
出身
  • 萬曆十年壬午科舉人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于玉立(?—1621年?),字中甫,直隸鎮江府金壇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三十四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九名,登二甲第四十三名進士[1][2]。官授刑部主事,後調任員外郎,以敢言著稱。萬曆二十年(1592年),于玉立上疏說皇帝「寵幸貴妃,宴逸無度」,被革職,日後閒居金壇。居鄉期間與東林黨人有往來,不復出仕。天啟初,卒,贈尚寶司[3]

家族[編輯]

曾祖於湛,曾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贈右都御史;祖父於未,貢士;父於明照,貢士。母虞氏[4][5]

有子于鑒之、于鑾、於鎏。於鑒之,字昭遠,錢謙益極愛其才,五十猶困場屋,不得志。偶作《雜感詩》云:萬事只如芳草暮,一生常比落花時。是年遂發病卒,士人咸惋惜之。於鎏,字昭美,玉立庶子,為明周冢宰館甥,嘗貽書語之曰:若一至京師,府判可立得。鎏謝去。妻早卒,檢其篋中,得貸券累千金,悉焚之。生母徐氏年四十而寡,鎏晨夕奉甘旨,孝養具至,母年八十有三,四十餘載如一日。

于雲石,字括蒼,順治四年進士,授河內知縣,順治五年十二月姜瓖在大同起兵反清,整軍向河內,會羅將軍從四川率軍回,雲石單騎請援,擊敗姜軍,河內得以保全。

其他[編輯]

  • 王跂《挽於中甫比部》
秋色招游絕素書,林亭煙靄正蕭疏。
張衡未老玄謀歇,蔡衍才亡黨禁除。
庭露半沾蟲網破,隙光斜逗燕巢虛。
可能盡舉平生好,惟有驢嗚送鍈車。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金壇縣誌》:于玉立,字中甫,明照子。萬曆癸未進士,授刑部主事。時巡撫魏學曾以哱㗑部落案廷議參差,坐系詔獄,舉朝知其冤,莫敢白。玉立歷撿塘報得實,具爰書上,學曾得雪,自是直聲滿朝。㝉擢本部郎中,疏陳時事闕失,劾閣臣申時行與鄭戚畹相表裏,帝怒,幾不測。會皇子生,免歸。素與郭正域、沈鯉善,及沈一貫以妖書傾郭、沈,牽連奪職。光宗立,贈太僕寺卿。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5. ^ 《金壇于氏族譜》記載:於明照,字符晉,號見素,勵庵公長子,嘉靖癸巳五月初二日生,居城。生七歲以祖蔭,當入國學,及,長慨然曰:「吾無能榮祖若殳,而以祖殳榮乎?」辭不就。一意向學。年十七,補弟子員試,皆高等。入南雍大司成試,復第一。改入北雍,中萬曆丙子舉人。子玉立仕戶部考滿,例當受封,曰:「始吾辭蔭,而今受封,將何辭以對先人乎?」丙戌己丑,兩上春官不弟,乃引例,授南京都察院都事。性至孝友,母病籲天請代,卒不起,哀毀成疾,叔季兩弟守官在外,為之治其家,約束其家人,誨其子如己子。處兩庶弟,皆得其所至,保孤恤窮,完人子女,鄉黨稱義。以子玉德贈承德郎建寧府通判,崇祀鄉賢祠。 娶虞氏太學生諱岳公女封太安人。
    子四:玉鳴、玉立、玉德(俱虞安人出)、玉節(師氏出);
    女五,長:適都御史諡恭簡公諱樵公子、己丑進士檢討叅議王肯堂;次:適魏國公孫徐時雨; 三:適績溪少保兵部尚書諡襄懋諱宗憲公孫胡焌;四:適揚州都御史諱植公子李元佑; 五:適興化丁未狀元大學士諡文定諱春芳公孫李卿亮。
    萬厯丁酉三月初二日卒,袝葬潘莊。虞太安人,嘉靖癸巳二月十七日生,萬厯戊戌十二月二十日卒,合葬潘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