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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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某餐廳收據
付款收據與發票的合體文件

收付憑證收據收條),指表明雙方已發生貨幣交換的證明文件[1],表現為現金或實物的收付,同一對象在收付雙方有不同稱呼。在貨幣收付中,貨幣收取一方多稱作「收款憑證」(收款收據、收條、收據),而相對貨幣支出一方則稱作「支付憑證」(付款憑證)。商業活動中,因提供服務一方(賣家)收取現金,故由供服務方向購買服務一方(買家)開據收付憑證。

電腦網絡時代,印刷的收據常給省略,令消費者不安心,如2007年八達通出錯事件。

例子[編輯]

  1. 超級市場,顧客步出商店被捕,若果未能出示有效收據,即是偷盜
  2. 快餐店,食客先付款,取得收條到出品部取餐飲。
  3. 體育館觀眾付款進場看表演

參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Adam Hayes. Receipt: Definition, Types, and IRS Rules. Investopedia. 2022-12-26 [2023-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