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尺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唐大尺中國古代的長度單位之一,長約29.6厘米。據萬國鼎考證,「唐大尺的標準長度在0.2949與0.2959米之間」,唐「後期漸有放長,有長到0.31米左右的」。 日本奈良正倉院藏唐尺和仿唐尺很多,對26件進行實測後,長度在29.5-29.7厘米之間。

唐六典》第三卷規定「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廣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 唐大尺在日本也有使用。唐代經常把鏤牙尺和紫檀尺賜予大臣和外國使節。日本大寶元年頒行的大寶令規定以唐大尺日常使用,在法律上確定了唐大尺的地位。

參考文獻[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