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令 又稱為大寶律令,日本古代的基本法典,701年制定,包括律六卷,令十一卷,由藤原不比等纂,將日本至七世紀以來「近江令」、「天武令」等等制度與法規修正補訂成完備的法典。奠定日本做為一個中央集權國家的法治基礎,也是大化革新施行成功的重要註腳,直到757年養老律令頒行前,一直是國家基本法。現已不存。
所謂「律」,是關於刑罰的規定,相當於現在的刑法;「令」,是關於官制和其他行政上的規定,相當於現在的行政法、民法、訴訟法等等綜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