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政治经济体制
外观
“中国农村政治经济体制”条目所列为中国大陆(不含香港和澳门)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个时期农村地区的政治和经济体制状况包括所经历改革、政治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参见保甲制度 |
中国农村政治经济体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农村地区推行了各项改革和运动,主要分为以下阶段:
- 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其特点是土地和其他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归农民私人所有;
- 农村合作化运动时期,逐步过渡到集体及集体产权,同时,集体还享有作为集体财产统一经营和管理者的收益,表现在公积金和公益金等公共积累上;
-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期间出现三年困难时期),其标志为蔓延的浮夸风、大炼钢铁和人民公社大食堂,期间出现全国性的饥荒,因饥荒出现的死亡人数按照每个生产队2~3人计算,全国死亡超过2000万人以上;
- 人民公社时期,期间出现“四清”、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标志为农业学大寨运动;
-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农村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至今;自此中国经济出现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