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 (天啟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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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雲(17世紀—17世紀),澹癯廣東韶州府仁化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凌雲自拔貢出身,天啟七年(1627年)中舉人崇禎十三年(1640年)會試副榜,授河南推官,為人廉潔,人們都不敢找他私謁,政績記載在洛城祠碑刻;北京失陷,他逃逸到蔚州固始等地十多年,順治九年(1652年)才回歸仁化,住所只有一傘之地,粗衣淡食卻恬淡,自署家門為「傘居」,杜門讀書老而不倦,學者都對他行弟子禮,他卻恭謹的說:「窮視其所不為貧,視其所不取於吾。」也不曾主動前往衙門,著有《集陶集》、《杜樂此吟》[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光緒《仁化縣志·卷六·列傳第十一》:凌雲,字澹癯,邑城人,拔貢。天啟丁卯科舉人,崇正庚辰會試副榜,授河南推官,蒞任十有九月,冰霜自勵,人不敢干以私,其政績載洛城祠碣中;鼎革時遯跡於蔚州固始者十餘年,順治壬辰還里,服粗茹糲澹如也,所存屋僅一傘地,自署傘居,杜門讀書,老而不倦,學者北面備弟子禮,唯謹僉曰:「窮視其所不為貧,視其所不取於吾。」師信之當道未嘗通一刺,巡道周公曰燦、司理洪公琮皆敬禮表其廬,著有《集陶集》、《杜樂此吟》若干卷。

參考文獻[编辑]

  • 光緒《仁化縣志》·卷六·列傳第十一
官衔
前任:
衛靖中
明朝河南府推官
崇禎年間
繼任:
馬呈圖
清朝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