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吳尚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吴尚默
吳尚默
大明湖廣右布政使
籍貫直隸徽州府涇縣民籍
字號字以時,別號元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應天鄉試舉人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吳尚默(1562年—1640年),以時,别元垣直隸徽州府涇縣民籍[1]。明朝官员,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初授浙江义乌知县,任浙江同考官,擢山東道御史,出按四川。奢崇明作亂,會督撫合謀翦滅之。尋按廣東,控扼海寇,得以無事[2]。崇禎時以疏救錢龍錫承天府知府,時流寇大擾,檄練鄉兵三千以備守禦。築堤數十里溉屯田,勤勞九載,量移武昌,陞本省右布政卒。

家族

[编辑]

子吳有恺。

參考

[编辑]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2. ^ 崇禎元年二月,□□□道御史吳尚默巡按廣東。

參考文獻

[编辑]
  • 《湖廣通志》
  • 《徽州府志》
  • 《明实录》
官衔
前任:
李初榮
明朝義烏縣知縣
1616年-1622年
繼任:
張允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