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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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醫療英語:Home healthcare)源自日本,是為了配合高齡化社會 [註 1]的長期照顧需要,發展出結合醫療健康照護的全天候到宅醫療照顧服務,在日本已行之多年,成為日本政府制定的社區整體照顧政策[1]。在宅醫療台灣稱為居家醫療,屬於居家照護一種。從2015年台灣健保署推出以基層診所試辦的「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試辦計畫」,到2016年的「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2],已將居家醫療列入全民健康保險的給付項目[3]

發展歷史[编辑]

日本的在宅醫療理念,從1981年佐藤智醫師於東京成立非營利組織「ライフケアシステム」(英語:Lifecare system,簡稱LCS),為需求者提供二十四小時在宅醫療服務開始[1],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歷史,當時日本的醫療保險沒有給付居家醫療,沒有長期照護保險。佐藤智提出的在宅醫療理念,強調大家的健康由大家互相幫助,LCS以會員制家庭醫師來執行在宅醫療與健康管理的制度。日本政府則於2012年擴大對在宅醫療政策的支持,提高醫療的支付額度,提撥近25億日元(約6.3億台幣),設置在宅醫療的實施據點,並培育相關的醫療人才[4]

在宅醫療與一般醫院醫療的最大差別在於醫療的環境,佐藤智醫師認為「疾病是可以在家治好的」,因此「在宅醫療」最大的訴求就是在自己的家裡,在不改變原本的生活方式下接受醫療服務,在家生活到最後的健康照護行為,期達到「在地終老」的生命目標[1]。相較於一般醫學追求病理證據指引的治療方式,在宅醫療更注重從人本出發,在治療與照護時,更著重考量病者的人生觀與生活型態,提供客製化的人性醫療協助[5]

參考書籍[编辑]

  • 余尚儒,《在宅醫療 從cure到care:偏鄉醫師余尚儒的翻轉病房提案》,天下文化出版社,2017,ISBN 9789864791729
  • 黃健育 譯,《2025長照危機》理解在宅醫療實況,起造一個老有所終的長照美麗島,商周出版社,2017,ISBN 9789864773374

注釋[编辑]

  1. ^ 一般社會老齡化率,年齡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口佔人口總比的7-14%稱為「老齡化社會」,超過14%為「老齡社會」,超過21%以上則是「超老齡社會」。

參考來源[编辑]

參見[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1. 台灣在宅醫療學會官網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在宅醫療情報站臉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台高齡化社會來臨 在宅醫療陪伴走到最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紀元.中央社.[2017-04-22]
  4. 日本長野農村在宅醫療實務經驗分享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紀元.李擷瓔.[2016-08-01]
  5. 行動醫院走入都蘭[永久失效連結]中央通訊社.李先鳳.[2017-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