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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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坤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
籍貫 河南歸德府睢州
出生 六月初四日
逝世 萬曆三十一年
配偶 娶劉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孫坤(1532年—1603年),字順夫,號長山,河南歸德府睢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河南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六名,二甲第七十五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历官工部员外郎,隆慶元年(1567年)十月升任山西僉事[3],五年正月升本省布政使司右参议,调任陕西右参议,六年八月升本省副使。萬曆四年(1576年)九月升四川左参政,七年二月升陕西按察使,八年十二月升四川右布政使,九年十月升陕西左布政使,十三年四月升南京光禄寺卿,九月升南京太常寺卿,十四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因给事中杨廷相论奏,十五年十月改调南京别衙门用。三十一年卒[4]

家族[编辑]

曾祖孫銘,知縣;祖父孫憲文;父孫守中,典膳。前母朱氏;母劉氏。永感下。兄孫塘、孙墱、孙坦、孙域(贡士)[5]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四庫全書本《山西通志·卷七十九》:孫坤進士隆慶時任僉事河南睢州人。
  4.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八十九》:万历三十一年十月,湖广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孙坤卒。坤河南睢州人,嘉靖四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山西佥事、狭西参议、副使、四川参政、按察、布政、太常卿,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讨叛苗唐乔等,万历十五年自陈回籍,至是卒。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