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劌
曹劌 | |
---|---|
時代 | 春秋时期 |
主君 | 鲁庄公 |
別名 | 曹翙、𢽍𥣫、曹沫(有争议) |
出生 | 不详 山东菏泽市 |
逝世 | 不詳 |
出身 | |
周文王第六子曹叔振铎后人 | |
經歷 | |
長勺之戰 | |
曹
生平
[编辑]莊公十年(前684年)春天,齊國軍隊攻打魯國。魯莊公將要應戰,曹劌請見莊公。鄉裏人都說:「肉食者(食俸祿的官員)謀之,又何間焉?」曹劌說:「肉食者鄙,未能遠謀。」於是入朝拜見莊公。
曹劌問莊公:「何以戰?」莊公答道:「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曹劌說:「小惠未徧,民弗從也。」莊公說:「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曹劌說:「小信未孚,神弗福也。」莊公說:「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說:「忠之屬也,可以一戰。」
莊公和曹劌同乘一輛戰車,在長勺與齊軍交戰。莊公正想進兵,曹劌說:「未可。」齊軍已經擊了三通鼓。曹劌說:「可矣。」齊軍大敗,莊公準備追擊。曹劌說:「未可。」他下了車,察看齊軍車輪的印跡,然後登車瞭望齊軍,說:「可矣。」於是開始追擊。
魯軍戰勝之後,莊公問曹劌取勝的原因。曹判答道:「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2]
爭議
[编辑]曹劌與曹沫是否為同一人
[编辑]《管子》匡君大匡第十八紀載:三年,桓公將伐魯,曰:「魯與寡人近,於是其救宋也疾,寡人且誅焉。」管仲曰:「不可,臣聞有土之君,不勤於兵,不忌於辱,不輔其過,則社稷安,勤於兵,忌於辱,輔其過,則社稷危。」公不聽,興師伐魯,造於長勺,魯莊公興師逆之,大敗之。桓公曰:「吾兵猶尚少,吾參圍之,安能圉我。」四年,修兵,同甲十萬,車五千乘。謂管仲曰:「吾士既練,吾兵既多,寡人慾服魯。」管仲喟然嘆曰:「齊國危矣,君不競於德而競於兵,天下之國,帶甲十萬者不鮮矣,吾欲發小兵以服大兵,內失吾眾,諸侯設備,吾人設軸,國欲無危,得已乎?」公不聽,果伐魯,魯不敢戰,去國五十里而為之關。魯請比於關內,以從於齊,齊亦毋復侵魯,桓公許諾。魯人請盟曰:「魯,小國也,固不帶劍,今而帶劍,是交兵聞於諸侯,君不如已,請去兵。桓公曰:「諾。」乃令從者毋以兵。管仲曰:「不可,諸侯加忌於君,君如是以退可,君果弱魯君,諸侯又加貪於君,後有事,小國彌堅,大國設備,非齊國之利也。」桓公不聽,管仲又諫曰:「君必不去魯,胡不用兵,曹劌之為人也,堅強以忌,不可以約取也。桓公不聽,果與之遇,莊公自懷劍,曹劌亦懷劍踐壇,莊公抽劍其懷曰:「魯之境去國五十里,亦無不死而已。」左揕桓公,右自承,曰:「均之死也,戮死於君前。」管仲走君,曹劌抽劍當兩階之間曰:「二君將改圖,無有進者。」管仲曰:「君與地,以汶為竟。」桓公許諾,以汶為竟而歸
《史記》刺客列傳紀載:曹沫者,魯人也,以勇力事魯莊公。莊公好力。曹沫為魯將,與齊戰,三敗北。魯莊公懼,乃獻遂邑之地以和。猶復以為將。齊桓公許與魯會于柯而盟。桓公與莊公既盟於壇上,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動,而問曰:「子將何欲?」曹沫曰:「齊彊魯弱,而大國侵魯亦甚矣。今魯城壞即壓齊境,君其圖之。」桓公乃許盡歸魯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壇,北面就群臣之位,顏色不變,辭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約。管仲曰:「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與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魯侵地,曹沫三戰所亡地盡復予魯。
上述兩則文獻中,均出現魯敗後齊魯會盟及齊桓公遭脅迫歸還魯國土地的敘述。兩者差別在於,《管子》紀載長勺之戰齊國被魯國打個大敗後,齊桓公仍不聽管仲勸阻執意侵略魯國國土,且魯國求和而齊桓公仍不罷手。齊魯兩國會盟時,魯莊公持劍威脅要與齊桓公同歸於盡,曹劌同樣持劍站在台階前攔阻管仲等齊國大臣,不得上前干涉齊桓公歸還魯國國土的決定。但並未交代長勺之戰是否為曹劌指揮;《史記》則完全沒交代長勺之戰以及何人指揮。只紀載魯莊公任命曹沫擔任將領,魯國在曹沫指揮下與齊國三次戰爭皆敗,齊魯會盟時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曹沫要求齊桓公歸還所有侵略魯國獲得的土地。而曹沫、曹劌是否為同一人,尚有待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