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尚炌
外观
安定王朱尚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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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宗室 秦藩安定王 | |||||||||
姓 | 朱 | ||||||||
名 | 尚炌 | ||||||||
封爵 | 郡王 | ||||||||
封號 | 安定 | ||||||||
封地 | 西安 | ||||||||
出生 | 1394年 | ||||||||
逝世 | 1452年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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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王朱尚
生平
[编辑]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戊申(1394年12月4日)生[1]。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九月,封為安定王[2]。永樂七年(1409年),明成祖命秦王朱尚炳為朱尚炌舉行冠禮[3]。
永樂九年(1411年)三月,前往南京朝見明成祖[4]。十月,返回西安府[5]。
永乐十六年(1418年)十二月,西安中護衛百戶張誠、小旗孫成告發朱尚炌謀反,並呈上其招募軍士的文書。明成祖命內官朱興持招募文書前往西安,以示朱尚炌,並召其入朝[6]。永樂十七年(1419年)正月,朱尚炌到達南京,因謀逆之罪被廢為庶人,發配至泗州守祖陵[7]。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其家屬被送往泗州與其團聚[8]。
正統元年(1436年),朱尚炌因在泗州不守禮法[9],被遣送回西安守愍王墳园,並由軍校輪流防守[10]。景泰三年(1452年)前,朱尚炌去世[11]。
成化十一年(1475年)十二月,朱尚炌第五子朱志壄奏其父获罪时自己尚未出生,引用永和王朱美塢长子朱锺録的例子,请求受封为中尉,不获准[12]。
家庭
[编辑]妻
[编辑]- 王氏,中兵马副指挥王迪之女,永乐九年(1411年)封安定王妃[13]。
子孫
[编辑]朱尚炌的子孫均為庶人。景泰三年(1452年),朱尚炌尚存的子女有十人,长女四十歲,长子三十六岁,皆未婚配。陝西布政司奏請讓其於軍民之家自擇婚配,明代宗從之[11]。景泰四年(1453年),鎮守陝西刑部右侍郎耿九疇奏稱,因朱尚炌的子女均被禁錮於秦愍王陵寢,沒有人家願意締結婚事。禮部認為,應予以釋放,依秦府居住,聽從本府主婚。明代宗從之[14]。
參考資料
[编辑]- ^ 《明太祖實錄》卷235
- ^ 《明太宗實錄》卷12上
- ^ 《明太宗實錄》卷87
- ^ 《明太宗實錄》卷114
- ^ 《明太宗實錄》卷120
- ^ 《明太宗實錄》卷207
- ^ 《明太宗實錄》卷208
- ^ 《明仁宗實錄》卷2
- ^ 《明英宗實錄》卷69
- ^ 《明英宗實錄》卷14
- ^ 11.0 11.1 11.2 11.3 《明英宗實錄》卷218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八》
- ^ 《明太宗实录》卷119
- ^ 《明英宗實錄》卷226
- ^ 《明宪宗实录》卷247
- ^ 《明孝宗實錄》卷11
- ^ 《明宪宗实录》卷147
- ^ 《明宪宗实录》卷274
- ^ 《皇明宗室琮軒(朱公鏂)配石氏夫人同葬墓誌銘》
- ^ 《明孝宗實錄》卷207
- ^ 皇明宗室静軒翁太夫人張氏壙志銘. 浙江大學中國歷代墓誌數據庫.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安定國國王 1402年-1419年 |
無 原因:削为庶人,國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