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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坚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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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坚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任期
1979年12月26日—1983年4月3日
前任首任
继任罗天
个人资料
出生1907年1月14日
 大清广东省丰顺县小胜镇大南东叶畲村
逝世1992年3月30日(1992-03-30)(85歲)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国籍 大清 (1907-1912)
 中華民國 (1912-1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1992)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配偶邓振询
儿女2子
经历
      • 丰顺县革命委员会副委员长
      • 饶和埔中心县委妇委书记
      • 中共闽粤赣特委委员、妇女部长
      • 中共长汀县委书记
      • 中共连城县工委书记
      •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妇女部部长
      • 中共苏区中央局妇女部长
      • 中共陕北省委组织部长、妇女部长
      • 中共中央妇女部长
      • 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
      • 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
      • 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妇委书记、妇女部长
      • 苏南行政委员会委员
      • 中共苏南区党委组织部长兼党校主任
      • 溧水、广德县县委书记
      • 中共华中分局民运部副部长
      • 华东局妇委书记
      • 山东分局妇委书记
      • 全国妇联执行委员
      • 山东省妇联主任
      • 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妇委书记
      • 广东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
      • 中共粤中区党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
      •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监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监委书记
      • 中共中央监委委员
      • 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
      • 中共广东省委书记、省委纪检委书记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 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 中共第八、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 中共第八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 第一至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李坚真(1907年1月14日—1992年3月30日),广东丰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位女性省级人大常委会主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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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坚真随彭湃加入农民运动,先后参加广州暴动,并任丰顺县革命委员会副委员长、饶和埔中心县委妇委书记、中共闽粤赣特委委员、妇女部长,中共长汀县委书记,中共连城县工委书记、中共中央局妇女部长,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任中央二纵队司令部民运科长兼工作队长、干部休养连指导员,期间亲自救了姚喆钟赤兵等人,此两人后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中将。在抵达陕北后,李坚真先后担任陕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妇女部长,中共中央妇女部长,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

抗日战争期间,担任担任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妇委书记、妇女部长。中共江西省委委员、妇女部长,中共中央东南局妇女部长,中共中央妇委常委等职位。

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委员、华中分局民运部副部长、山东分局妇委书记等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她担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妇委书记,广东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中共粤中区党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监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监委书记,中共中央监委委员。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迫害,随后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82年,担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2年3月30日在广州逝世[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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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华夏女杰李坚真. [2011-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