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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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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緋
大明總理河道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河南汝寧府光州
字號字廷章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李緋(?—?),字廷章,河南汝寧府光州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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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鄉試第六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六十二名進士[1][2]。歷山東左布政使。嘉靖十年(1531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3],不久,被巡按直隸御史詹寬彈劾稱病杜門,坐視河患,奪俸三月[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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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子實;祖父李瑄;父李灝,□□。母陳氏[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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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三》:嘉靖十年三月,升山東左布政使李緋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
  4.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嘉靖十年九月癸酉 巡按直隸御史詹寬劾奏總理河道副都御史李緋稱疾杜門,坐視河患,請亟罷黜,以戒人臣怠事者。緋惶恐謝不職。上以緋任職未久,命奪俸三月。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