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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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載仁(?—?),五代十国荆南政治人物。

李載仁是唐朝皇室後裔,開平年間為避戰亂來到江陵,被武信王高季興任命為觀察推官[1][2];而《北夢瑣言》則有逸文提到他是後唐宰相韋說的外甥,曾任秘書郎[3]。他為自己的才學而自負,獲高季興嘉賞和禮遇接待;但他行動遲緩,並不能服眾[4]

文獻王高從誨時,他轉任郎中[5]。某一天李載仁赴召,剛剛上馬,就得知部曲互相毆鬥;他十分生氣,命廚子拿來飯和豬肉,叫毆鬥者一同進食,說:「下次再犯,就給你們吃加了酥油的豬肉!」聽到的人都為此事取笑他[6]。史書又記載他和妻子閻氏二人異室而處,某天閻氏叩見,他拿《百忌曆》來看,大驚說:「今晚河魁在房間,不可以就宿!」[7]

之後孫光憲掌書記,牋奏書檄都比李載仁出色,於是李載仁無所建樹,並怨恨孫光憲;不過孫光憲稍微避忌他,時人也以孫光憲為長者[8],之後史書就失去他的蹤影。

引用[编辑]

  1. ^ 《十国春秋·荊南·卷103》:李載仁,唐室之逺裔也。開平初,避亂來江陵,武信王署為觀察推官。
  2. ^ 《三楚新錄·卷3》:有李載仁者,唐室之後也。唐末避亂於江陵,季興署為觀察推官。
  3. ^ 《北夢瑣言·逸文·卷3》:李載仁,韋說之甥,除秘書郎。
  4. ^ 《十国春秋·荊南·卷103》:(李載仁)自負才學,深為王所嘉賞,從容接待禮遇有加。然性迂緩,頗不厭眾心。
  5. ^ 《十国春秋·荊南·卷103》:文獻王時,稍遷至郎中。
  6. ^ 《十国春秋·荊南·卷103》:一日,赴王召,甫上馬,而部曲相毆。載仁怒,急命于厨中索飯及豕肉,命毆者對食,仍戒曰:「茍再犯,必當于豕肉中加酥!」聞者咸以為笑。
  7. ^ 《十国春秋·荊南·卷103》:又與妻閻異室而處。一日,閻忽叩閣至,載仁亟取百忌曆視之。大驚曰:「今夜河魁在房,那可就宿!」其舉止多此類也。
  8. ^ 《十国春秋·荊南·卷103》:及孫光憲掌書記,牋奏書檄皆出載仁右,載仁充位而已。由是與光憲有隙,光憲稍稍避,人以光憲為長者。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