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载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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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载仁(?—?),五代十国荆南政治人物。

李载仁是唐朝皇室后裔,开平年间为避战乱来到江陵,被武信王高季兴任命为观察推官[1][2];而《北梦琐言》则有逸文提到他是后唐宰相韦说的外甥,曾任秘书郎[3]。他为自己的才学而自负,获高季兴嘉赏和礼遇接待;但他行动迟缓,并不能服众[4]

文献王高从诲时,他转任郎中[5]。某一天李载仁赴召,刚刚上马,就得知部曲互相殴斗;他十分生气,命厨子拿来饭和猪肉,叫殴斗者一同进食,说:“下次再犯,就给你们吃加了酥油的猪肉!”听到的人都为此事取笑他[6]。史书又记载他和妻子阎氏二人异室而处,某天阎氏叩见,他拿《百忌历》来看,大惊说:“今晚河魁在房间,不可以就宿!”[7]

之后孙光宪掌书记,笺奏书檄都比李载仁出色,于是李载仁无所建树,并怨恨孙光宪;不过孙光宪稍微避忌他,时人也以孙光宪为长者[8],之后史书就失去他的踪影。

引用[编辑]

  1. ^ 《十国春秋·荆南·卷103》:李载仁,唐室之逺裔也。开平初,避乱来江陵,武信王署为观察推官。
  2. ^ 《三楚新录·卷3》:有李载仁者,唐室之后也。唐末避乱于江陵,季兴署为观察推官。
  3. ^ 《北梦琐言·逸文·卷3》:李载仁,韦说之甥,除秘书郎。
  4. ^ 《十国春秋·荆南·卷103》:(李载仁)自负才学,深为王所嘉赏,从容接待礼遇有加。然性迂缓,颇不厌众心。
  5. ^ 《十国春秋·荆南·卷103》:文献王时,稍迁至郎中。
  6. ^ 《十国春秋·荆南·卷103》:一日,赴王召,甫上马,而部曲相殴。载仁怒,急命于厨中索饭及豕肉,命殴者对食,仍戒曰:“茍再犯,必当于豕肉中加酥!”闻者咸以为笑。
  7. ^ 《十国春秋·荆南·卷103》:又与妻阎异室而处。一日,阎忽叩阁至,载仁亟取百忌历视之。大惊曰:“今夜河魁在房,那可就宿!”其举止多此类也。
  8. ^ 《十国春秋·荆南·卷103》:及孙光宪掌书记,笺奏书檄皆出载仁右,载仁充位而已。由是与光宪有隙,光宪稍稍避,人以光宪为长者。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