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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堯俊 (19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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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堯俊
林堯俊與妻女合影
出生(1905-06-16)1905年6月16日
日治臺灣臺北縣大加蚋堡大稻埕
逝世1962年4月15日(1962歲—04—15)(56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大同區保安里
国籍 大日本帝国
 中華民國
职业電影資助、負責人
戲院經營者
配偶林李盡(正室)
劉瑞芳(側室)
父母林簡(父)
林郭招(母)

林堯俊(1905年6月16日—1962年4月15日),臺灣日治時期臺北市人,祖籍福建省同安縣。電影負責人、前大光明戲院永樂戲院經理[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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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堯俊生於1905年,臺北市大同區人,家族排行第二。從事臺灣電影事業,為電影巡映公司「南星映畫社」的創始人[3][4]

中日戰爭期間隨軍擔任通譯

臺灣光復後仍從事影業,擔任電影拍攝的資助者和負責人。如1946年6月24日,上海崑崙影業公司在台灣成立辦事處時即以林堯俊為負責人。同時經營大稻埕地方的戲院以維繫運作[5][6]

1962年4月於臺北辭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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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國方志叢書-臺灣地區第65期:第10卷.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2. ^ 臺北市志稿:第8卷/文獻委員會.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3. ^ 圖解台灣電影史/作者:葉龍彥.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4. ^ 臺灣電影戲劇史/作者:呂訴上.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5. ^ 中國電影史:第3卷/作者:杜雲之.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6. ^ 電影大事記(1898-1964):開放博物館.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