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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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准之(378年—433年),元魯琅琊臨沂人。東晉末及南朝宋初年官員,曾祖父是東晉尚書令王彪之。王准之一支世代傳承朝儀知識,撰有《儀注》。

生平[编辑]

王准之出身於東晉高門琅琊王氏,高祖父王彬及曾祖父王彪之皆是晉朝重臣,其中王彪之熟悉朝儀,並且流傳給後代,故此由彪之到准之四代都通曉江左舊事;由於他們都將記錄置於青箱之內,故當時人稱王准之家這門知識為「王氏青箱學」。除了通曉這項家傳知識外,王准之亦通曉《周禮》等古典禮書,文辭亦豐。

王准之初任琅邪國右常侍,後轉桓玄的大將軍行參軍。桓玄篡位稱帝後,王准之任桓楚朝廷的尚書祠部郎。劉裕起兵擊敗桓玄,恢復東晉統治後,王准之於義熙初年任尚書中兵郎,後歷任參車騎中軍軍事、丹陽丞、中軍太尉主簿、山陰等職。後因參討平盧循之亂而獲封都亭侯。接著又任劉裕的鎮西、平北、太尉參軍,尚書左丞,本郡大中正。劉裕封宋公,建宋國後,王准之任宋臺御史中丞,這個負責糾察彈劾官員的官職准之的曾祖、祖父及父親都擔當過,任內同僚們都害怕他。不過,後來世子中庶子謝靈運殺人,王准之被指沒有彈劾他而被免職。

南朝宋建立後,王准之任黃門侍郎,曾上奏宋廷跟從當時士人習慣,以鄭玄三年喪期以二十七個月為期之制為定則,並獲允許。[1]後遷司徒左長史,又外任始興太守。元嘉二年(425年),准之轉江夏王劉義恭撫軍長史,歷陽太守,行南徐州府事,任內綏懷得當,人民生活安穩。不久入朝為侍中,翌年轉都官尚書,又改領吏部,然而因為嚴厲急躁的性格大失官宦士人之心,後出調為丹陽尹。

王准之承傳家學,有關舊儀之事更是有問必答,時以錄尚書事主政的彭城王劉義康討厭玄學清談之輩,就說過:「哪須高談玄學虛無之事,只要有兩三個像王准之這樣的人,天下就是治世了。」[2]不過,缺乏風采的王准之就不獲當時主流士人所重。元嘉十年(433年)時去世,享年五十六,朝廷追贈太常。

子女[编辑]

  • 王輿之,征虜主簿。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書·卷60》,出自沈约宋书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南史·卷24》,出自李延寿南史

參考資料[编辑]

  • 《宋書·王准之傳》
  • 《南史·卷二十四》
  1. ^ 《宋書·王准之傳》:「奏曰:『鄭玄注禮,三年之喪,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學者多謂得禮之宜。晉初用王肅議,祥禫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為制。江左以來,唯晉朝施用;縉紳之士,多遵玄義。夫先王制禮,以大順群心。喪也寧戚,著自前訓。今大宋開泰,品物遂理。愚謂宜同即物情,以玄義為制,朝野一禮,則家無殊俗。』從之。」
  2. ^ 《宋書·王准之傳》:「時大將軍彭城王義康錄尚書事,每歎曰:『何須高論玄虛,正得如王准之兩三人,天下便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