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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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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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廣漢陽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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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直隸徽州府歙縣民籍 | |
字號 | 字德良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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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金(?-?),字德良,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進士第二甲第八十二名[1][2]。授南工部主事,累官湖廣漢陽府知府[3][4]。
家族[编辑]
曾祖程福榮;祖父程顯英,曾任義官;父程昇。前母汪氏;閔氏[5]。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欽定四庫全書《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七·人物誌》:程金,字德良,歙人。嘉靖癸丑進士,授南工部主事,秋毫不染。分司龍江闗,要人援權,相勢撓闗法,金箠其船工,狥於市。遷部郎,出守漢陽,發楚藩外屬奸賍,張居正治第,托漢陽守市木,金雅不直居正,居正奪情,遂投劾歸。
-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九·程漢陽金傳》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