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 (19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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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1954年),安徽蚌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舞蹈家,安徽花鼓灯舞蹈家,一级编导

金明曾任安徽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1],安徽省花鼓灯歌舞剧院艺术总监[2]。曾经编导《淮河人》、《欢腾的鼓乡》、《大地土风》、《娘》、《好一个花鼓灯》、《鼓乡情韵》等舞蹈作品。独舞《淮河人》、《伞花花》均获安徽省优秀表演奖;《淮河浪花》、《双条鼓》获中华全国总工会优秀节目奖。《淮河情韵》、《大地土风》获1992年中国第二届企业舞蹈比赛奖及创作金奖[3]。2018年5月8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名单[4][5]

参考[编辑]

  1. ^ 省曲协省舞协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合肥召开.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4). 
  2. ^ 高度著.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 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术语词典. 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 2014.11: 73. ISBN 978-7-5523-0721-4. 
  3. ^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编. 中国世纪英才荟萃. 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 2002.06: 250. ISBN 7-104-01551-5. 
  4.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018-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4). 
  5. ^ 国家级花鼓灯传承人金明教授来我院举行学术讲座.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8-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4)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