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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 (19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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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1954年),安徽蚌埠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舞蹈家,安徽花鼓燈舞蹈家,一級編導

金明曾任安徽省舞蹈家協會副主席[1],安徽省花鼓燈歌舞劇院藝術總監[2]。曾經編導《淮河人》、《歡騰的鼓鄉》、《大地土風》、《娘》、《好一個花鼓燈》、《鼓鄉情韻》等舞蹈作品。獨舞《淮河人》、《傘花花》均獲安徽省優秀表演獎;《淮河浪花》、《雙條鼓》獲中華全國總工會優秀節目獎。《淮河情韻》、《大地土風》獲1992年中國第二屆企業舞蹈比賽獎及創作金獎[3]。2018年5月8日,入選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傳承人名單[4][5]

參考[編輯]

  1. ^ 省曲协省舞协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合肥召开. 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18-08-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4). 
  2. ^ 高度著.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 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术语词典. 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 2014.11: 73. ISBN 978-7-5523-0721-4. 
  3. ^ 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主編. 中国世纪英才荟萃. 北京:中國戲劇出版社. 2002.06: 250. ISBN 7-104-01551-5. 
  4.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2018-08-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4). 
  5. ^ 国家级花鼓灯传承人金明教授来我院举行学术讲座. 安徽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2018-08-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4)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