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效果(Trap effect)2002年,蕭恩巴赫與勞夫(Schoenbach and Lauf)共同訂定陷阱效果此現象。
選舉宣傳吸引到的閱聽人注意力(與漫不經心)程度相对不同,動机各有差異,它們實際帶來的效果大多取決於選民的意向與動機,而非宣傳者的意圖。1968年,布倫勒與馬奎爾(Blumler and McQuail)發現,密集的普選宣傳对先前未獲得充分資訊和沒有間定政治立場、較無權選擇的閱聽人而言,會帶來較強烈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