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 (德國刑法)
非法(德语:Unwert,日语:無価値,中文学界亦称无价值)是奥地利及德国刑法中的概念,包括结果非法(Erfolgsunwert,结果无价值),行为非法(Handlungsunwert,行为无价值)和意识非法(Gesinnungsunwert,意识无价值),其中意识非法的概念因被认为已经过时而很少再被提及。
原义及翻译
[编辑]根据杜登德语大字典2003年第五版的解释(Duden - Deutsches Universalwörterbuch, 5. Aufl. 2003),unwert一词作形容词用时,意思是“不应存在的”(nicht würdig zu existieren),仅当作名词用时,才可解释为“没有价值的”(Wertlosigkeit)。此处,Unwert应被理解为用作名词的形容词,因为在德国刑法中,Unwert和Unrecht(非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个通用概念,如Handlungsunrecht和Handlungsunwert,Erfolgsunrecht和Erfolgsunwert。在德语著作中,作者使用哪个词来表达“非法”的概念只是个语言习惯问题,很多时候也会出现两者混用的情况。若依据中文学界通用翻译“无价值”,则极易被理解为“没有价值的”(Wertlosigkeit),同与其相对的同义词Unrecht意义出入极大,难免形成歧义,较为不妥。故应参照Unrecht,以“非法”一词翻译Unwert为佳。
将Unwert翻译为“无价值”的源头,乃日本学者在翻译德国刑法概念时望文生义而成,经翻译传到中文学界后,保留了这个明显的错误。日本学界对此亦有过相应讨论,认为可以将此翻译为“反价值”。对此,国内学界亦有少量追随者,但“无价值”的说法仍是主流。
将Unwert一词译作“无价值”的最大问题在于,这种表达不符合中文语言习惯。德语中Unwert含有“不应存在的”和“没有价值的”两层意思,但中文日常表达时,这两个意思大相径庭,后者并不包含前者。事实上,几乎所有中文的刑法学术著作中“结果无价值”和“行为无价值”都可被替换为“结果非法”和“行为非法”,替换后原文往往更加通顺易懂。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明,“非法”也应是Unwert一词在刑法中的更合适的翻译。